- 企业的社保负担及其影响评估
- 赵绍阳 陈钰晓 谭博仁 燕鑫
- 1398字
- 2025-02-18 09:39:14
3.2 研究假说
下面我们在一个简化的模型中讨论在半强制社保制度下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激励与其工资水平之间的关系。
假定所有个体都是从30岁开始工作,工作至60岁退休,共缴费30年。该地区平均工资3000元,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1\200元(地区平均工资的60%),上限9000元(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20%,个人8%。其中,个人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企业缴纳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个人在退休之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为:(退休前一年)当地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30(缴费年限)×1%(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低限为0.6,高限为3)。个人账户部分则等于个人账户的累积额除以139个月。为了简化,假定利率水平以及工资增长率均为0。图3-1模拟了不同工资水平下个人养老金与个人、企业社保缴费总额之比(该比值用来衡量个人缴纳社保的实际回报率)。

图3-1 不同工资水平下缴纳社保的回报
可以发现,工资水平越高,该比值越低,即多缴1元获得养老金回报越低;尤其是当工资高于4000元时,该比值小于1,表明此时缴纳养老保险对个人来讲是不划算的。所以,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工资水平越高,缴纳社保越不划算。相比之下,因为个人和企业缴纳的公积金都最终归于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回报是一个常数,与工资水平几乎不相关。
在实证研究中,本章将验证如下两条假说。
假说一,非国有企业、亏损的企业相比之下会有更强的动机逃避社保。目前我国社保是强制性的,在强制缴纳社保范围内的企业,不论其所有制形式、经济条件,都应该缴纳社保。因此,如果存在逃避社保义务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非国有企业、亏损的企业相比之下会有更强的动机逃避社保,因此,我们首先检验是否此类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保占工资的比例会明显低于参照企业。此外,企业的规模越大,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价能力就越强,就越有可能将劳动力成本的增加转嫁给消费者,因此缴纳社保的可能性和缴纳社保的数量都会增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也影响着企业缴纳社保的动机与行为。国有企业由于其自身的垄断性、所面临的政策约束等原因,比私营和其他类型的企业有更强的缴费动机。
假说二,半强制约束下的缴费动机:由于多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不能获得更多的收益,其缴费水平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企业与个人社保负担越重,个人的社保收益并未同时增加,导致企业与个人缴纳社保的激励越弱;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水平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个人与企业公积金负担加重,但个人公积金收益也随之增加,因此企业与个人缴纳公积金的激励并不会随之下降。
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企业少缴社保实际上不仅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对于职工个人以及地方政府而言也可能是有利无害的。首先,对员工来说,企业多缴社保而个人在未来却不一定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多缴纳社保还极有可能降低当期的工资水平。而对地方政府来说,出于吸引投资、增加地方税收和就业以及提高本地企业的竞争力优势等原因,其也就缺乏严格监督企业缴纳社保的激励。
而对住房公积金来说,其虽然并没有强制要求,但是因为企业和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影响员工个人账户,企业多缴与少缴,会直接影响员工获得的收益,因此,个人会有很强的动机监督企业是否按照缴费标准缴纳公积金。企业出于自身的利益,为了吸引人才,就会为员工更多地购买住房公积金。因而,少缴或不缴公积金不是企业与个人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