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二五”时期的改革成就

(一)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已经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中超过了公有制经济,不存在所谓“国进民退”的趋势。同时,2008年以来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幅度逐渐收窄,并呈现趋于稳定的态势

人们通常运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工业产值[1]、就业和税收中的相对比重来描述所有制结构的变动趋势。表1大致上展出了按照这种方式描述的情形。其中,广义民营经济的工业总产值由2003年的62.46%上升到2011年的73.82%,在工业销售总产值中的比重由2003年的81.39%上升到2012年的88.69%;广义民营城镇单位就业比重由2003年的73.18%上升到2013年的83.36%;广义民营经济的税收比重由2003年的76.94%上升到2013年的81.23%。

虽然国有经济下降的趋势没有改变,但自2008年以后下降幅度明显收窄,整体呈现逐渐稳定的态势,其中产出比重连续三年在26%以上,每年下降不到0.5个百分点;销售总产值每年下降也不足0.5个百分点;就业比重同样连续三年在18%以上,每年下降不到0.3个百分点,虽然2013年下降幅度稍有增加,也远比不上2008年以前的下降幅度;税收比重从2003年到2008年平均每年减少近0.7个百分点,而2008年以后逐渐回落至不到0.2个百分点,且2009年和2010年还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表1 “十二五”期间所有制结构变化情况

表1是以国有经济与广义民营经济的分类角度来解释的。虽然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部分,但上述三个指标低估了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为了弥补这种分类存在的问题,我们利用全国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进行了一项较为全面的量化研究。这种经济普查数据包含着目前公开数据中最能全面准确反映第二、第三产业所有制结构的数据,即直接给出了刻画不同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结构最恰当的指标——总资产,而对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资产结构则根据实收资本结构进行划分。利用这一数据,结合学界有关就业弹性和产出弹性的实证研究结果,我们进行了估算,结果如表2[2]所示。

表2 第二、三产业所有制结构估算结果

表2所给出的公有制经济比重包含着集体经济和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分解出来的公有制成分,但不包含第一产业的数据,因为全国经济普查不包含这一产业。因此,表2的结果低估了全社会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以集体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户经济是农业经济中的主流,属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形态,其产值大约占全部GDP的10%。如果把这部分纳入计算,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要高于表2给出的结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尚未公布,我们还无法按照上述思路估算公有制经济的最新比重。但是,据国资委的一项估算,近年国有经济创造的GDP约占全部GDP的19.2%。[3]如果加上集体经济和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分解出来的公有制成分,公有制经济在GDP中的比重仍会高于30%。这就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充足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