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存在问题

2.2.1 统计内容及指标体系

在“行业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当前各种运输方式的统计调查体系仍相对独立,统计内容结构仍有待完善,难以及时反映运输行业市场的发展变化,在满足行业管理决策方面,仍存在一些不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衔接紧密的综合运输统计指标体系尚未形成。各运输方式统计按照各自的业务领域特点制定,指标体系相对独立,一些核心运输统计指标的口径和方法存在明显差异,难以整合应用。例如客运量,在口径上,铁路是区域运输量,公路是属地运输量;在计算方面上,铁路是基于运单起终点的发送量统计,公路则是基于工具按运输趟次的统计,对于中转运输不能真正反映起终点,不适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政策制定的应用需求。

第二,静态统计内容多、动态统计内容少。例如运输价格统计,发改委、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都有相关统计,仅供内部参考,但无论是权威性还是灵敏度,均难以适应行业管理需要。2013年运输司开始组织道路货物运输价格试点工作,目前正处于深化试点阶段。又例如高速公路收费车流量监测统计,目前工作已在开展,已统计14个省份,仍处于初步阶段,全国所有高速公路收费车流量的整体情况目前还不能获取。

第三,实物量统计内容多,价值量统计内容少。例如运输统计,运输量一直是主要统计内容,缺乏运输货物的价值统计,也缺乏运输行业对经济的贡献度统计。而交通运输价值量统计也刚刚起步。

第四,与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和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统计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例如缺乏反映城市居民出行特点的城市居民公交分担率、城市居民出行强度、出行方式、出行时耗等内容的统计。此外,缺乏反映甩挂运输、零担快运、城市配送等行业转型升级步伐等方面的统计,不利于制定相关政策科学引导行业发展。

第五,统计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不适应现代管理需求。现有报表制度主要以月度、季度和年度汇总数据为主开展统计,缺乏分时段、分区域统计。例如缺乏城市公交的高峰时段满载率,不能满足对城市公交服务水平的考核需求。又例如运输统计数据是分省的,缺乏市、县统计数据,不能满足区域规划需求。此外,缺乏反映道路运输货物流量流向和危险品货物运输等内容的统计,难以满足与经济相关的深度挖掘分析。

2.2.2 统计调查方法

在我国全面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大背景下,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调查方法创新步伐仍落后于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统计报表多头布置,缺乏统一性。统计数据多渠道,交叉重复报送,基层单位或企业填报负担较重。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是改革开放最早的行业,已经全面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但是,现行的统计调查方法和运行模式仍主要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逐级上报的传统统计报表制度。目前,每一个省、市级综合交通管理部门一般承担26~27套统计报表制度,各报表制度制定主体分头向企业和基层管理部门进行布置,地方统计工作者学习多套软件,多系统分别报送统计数据。由于各套统计制度相对独立编制,相关指标定义、统计范围缺乏一体化统筹考虑,增加了企业和基层单位负担。

第二,统计系统与业务系统衔接不足。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信息技术以全面渗透到交通行业各个具体管理流程,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大量支撑统计工作的基础信息。但是由于统计系统与业务系统建设缺乏有机融合,导致信息资源没有在统计领域得到更充分、高效的利用,统计人力资源不足矛盾日益尖锐。例如,目前车辆库、船舶库、企业名录库等静态基础数据采集尚未实现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业务系统中直接提取,工作量巨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另外,在当前31套统计制度中,除水上交通流量统计制度数据采集与海事签证业务系统衔接以外,其他制度均采用逐级填报的报表统计。

第三,借助现代化自动采集数据的手段不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8万余家,企业集中度低,数据采集困难。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个体挂靠现象普遍,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信息化条件差,数据采集自动化程度低,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难以得到有效保证。以油耗和运输量统计为例,目前车辆油耗和运输量仍主要采用填报或人工调查,很难如实获取精准信息。

第四,尚未建立周期性普查与日常性调查相结合的制度安排。近年来,我部围绕交通发展需求先后开展了内河航道、港口、公路、运输量、城市公交站点、交通运输经济等一系列大型专项调查。在摸清家底的同时,建立了行业基础信息资源库,不仅为行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更为行业培养了一批统计人才。但是,目前周期性普查工作的启动仍缺乏制度性安排。在新形势下,哪些专项调查需要坚持、专项调查多少年组织一次最科学,均缺乏深入研究,需要形成制度。

2.2.3 统计信息化

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运行特点和发展不平衡决定了其对应信息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其中,铁路、民航统计依托强大的业务信息化系统实现主要基础数据自动采集,不仅能够及时获得总量信息,而且还包括详尽的结构数据;邮政统计实现了企业联网直报,数据生产透明度和控制能力较强;公路、水路多、小、散、弱市场化运行的特点导致交通运输统计信息与其他运输发展方式仍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联网直报系统亟待升级改造。当前依托统计信息化一期工程,初步搭建了企业联网直报系统。但是,由于系统建设初期没有大规模企业直报需求,导致现有软硬件系统仅适合千家联网报送,不能满足万家企业的联网直报要求。

第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不足。由于传统统计以报表汇总数据为主,统计数据规模不大,因此,软硬件环境和系统建设方案均不适应大数据存储、运行要求。随着统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统计基础数据越来越多来自业务系统,数据规模快速增长。例如,在公路运输领域,重点营运车辆位置、速度等数据每天2亿条以上;在城市交通领域,以广州为例,其综合处理服务平台每日新增城市交通运营数据记录已超过12亿条;每日数据量达到为150~300GB。与此同时,随着统计决策分析需求的不断升级,决策管理对数据处理速度和统计结果展现方式也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能力。

第三,数据挖掘分析技术手段落后。长期以来,由于统计数据以汇总数据为主,统计分析基本停留在简单的加、减、乘、除对比分析层面,模型、算法基础理论储备不足,导致交通数据挖掘分析信息化工具发展相对落后。“十二五”期间,随着统计监测数据采集能力大幅度提高,交通运输统计分析模型研究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交通数据挖掘分析信息系统建设仍相对落后,制约了统计分析能力的提升。

第四,行业统计调查成果与GIS技术融合应用不足。目前,交通统计数据的提供方式仍以表格和直方、线形等简单统计图为主,与地理信息相结合的统计图形展示能力薄弱。交通的空间特性难以全面向应用主体提供,难以适应多方面、多层次交通运输信息需求者的要求。

第五,面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服务方式单一。目前,交通运输统计通过网站发布、报纸刊登、年鉴出版等方式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移动终端APP、微信公众账号等便捷服务方式缺乏,互联网思维运用不够,难以适应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统计数据便捷、快速的获取需求。

第六,统计信息资源缺乏系统化管理。随着高速公路交通量监测数据、客运站联网售票数据的定期采集,交通运输统计数据的种类越来越多,数量规模越来越大,报表数据、监测数据、交换共享数据、专项调查数据、历史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分散,目前人工管理的方式难以适应发展需求,需要继续建设系统化的工具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2.4 统计数据质量

目前来看,交通运输统计质量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外界的干扰,但是距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还有差距,重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源头数据真实性存在人为干扰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从运输量来看,抽样调查的源头数据仍是人工调查采集上报的形式,除调查对象流动性强、调查难度大影响数据质量外,不能排除各种因素对调查数据真实性的影响;从吞吐量来看,层层组织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形式,也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对企业施加压力的影响。

第二,质量评估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目前的数据质量评估主要是事后评估,也就是针对运输量和吞吐量结果数据进行评估,对源头数据、数据采集过程、数据加工过程缺乏评估。即便是对统计结果的评估,也多是利用行业内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验证,评估方法相对单一。尤其是行业内相关体系仍在建设之中,对评估数据获取的影响较大,比如新开通高速公路、现有高速公路的封闭大修,等等,均对数据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海事签证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事项,其签证业务管理的变化,也会影响数据的获取。

第三,责任追究体制尚未建立。当前,由于对统计数据的干预没有责任追究制度,数据造假成本低,必须通过机制建设,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人追究制度,使人为干预统计数据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2.5 统计服务

虽然交通运输统计数据的应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新的形势下,统计服务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对外服务体制机制尚未全面建立,面向市场的统计服务咨询不足。例如在提供数据给社会力量进行个性化的分析方面,尚未形成完善的服务体制机制,未明确哪些数据可对社会提供以及数据的分析应用范围。又如数据分析价值链尚未建立,增值服务没有起来,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两个面:一是统计手段落后。目前基础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审核的时效性尚不能完全满足对社会公布的要求,多为内部使用。二是科学合理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价值链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如何有效借助市场,将通过政府行为获取的统计信息,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提供给社会大众,仍无相应的体制机制。此外,目前,交通运输统计指标约3000个,覆盖公路、水路、民航、铁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多个方面,但是向社会公布和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咨询信息服务非常有限。

第二,服务决策支持和引导市场发展的行业分析不足。随着国家对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部领导对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化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虽然在短期预测、指数研究、投资拉动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基础研究,但与部领导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同时,目前对行业发展的热点、难点分析不足,缺乏用动态数据支撑、用有质量的分析成果预警发展趋势,引导市场理性、秩序发展的相关成果,缺乏跟踪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反映行业重点工作、鲜活体现市场动态的专题性分析。为不断提高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仍需继续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如特别是在交通运输监测预警指数体系、交通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方面,需要重点加强。

第三,信息资源共享内容不足,细度不够。目前,铁路、邮政与公路水路运输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共享内容以总量信息、事后信息为主,缺乏分区域的、以运营线路站点等为要素的结构性数据以及动态信息;铁路信息资源采集属于条状管理,公路水路信息资源采集以块为主,信息共享普遍是纵强横弱,各自系统内部信息交换共享相对比较顺畅,跨部门的共享较为薄弱,现阶段主要依托靠日常工作联络得以维系,缺乏相关规章制度保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手段,仍停留在传统的纸质文件交换、邮件、传真等方式,信息化的交换共享方式尚未建立。

2.2.6 统计保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大部门制改革后,交通运输涵盖了铁路、公路、水路、城市客运、民航、邮政等多个行业,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需要统筹兼顾,需要有一整套体制机制健全、统计经费充足、统计队伍稳定的保障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推动各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与这些新要求相比,目前的交通运输统计工作保障体系仍存在一些不适应,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交通运输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并能够长期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整合利用不同来源信息资源能力不足,数据共享体制机制亟待建立。例如,目前物流采购联合会、海关、国研中心、煤炭供销协会均有大量的与交通密切相关的行业,但这些数据与交通部门如何共享、怎么共享,仍缺乏一种有效机制。又如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阿里巴巴、京东等新兴电商服务业以及百度、中移动等信息服务业均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积累了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海量时空数据,这些数据应该也是交通统计监测的重要信息来源之一,但目前这些海量信息仍游离于交通统计监测领域之外,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第二,缺乏稳定的统计经费保障。从部级层面看,目前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并没有长期稳定的经费保障,统计工作经费在国家财政预算中没有专门列支,更多的是在部门预算中切块或通过其他课题经费予以支撑统计工作。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看,一些省份(如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的日常统计工作经费每年均需要在财政预算中予以申请,如超过经费申报期限要求,将面临来年统计工作无经费支撑的局面。

第三,基层统计能力跟不上信息需求急剧增加的步伐。当前,交通运输统计调查需求急剧增加,而基层部门能够提供的直接服务远跟不上需求扩充的步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据调研了解,仅依靠省级单位自身开展年度综合统计工作所能提供的工作量无法满足需求。因此,迫切需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统计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第四,统计规章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两轮大部制改革以来,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的范畴由原来的公路、水路,拓展到目前的铁路、公路、水路、城市客运、民航、邮政,有关职能职责、业务规程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作为上位法的《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分别在2009年、2005年做了修订,交通运输行业现有规章制度在调整对象、适用范围、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完善。此外,还存在着门类不齐全(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统计类标准规范缺失),结构不严密、内部不协调(如行业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的法律效力甚至低于专项工作统计规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