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赋税

孙权点了点头,不得不感慨,这时代的人还是很淳朴的,一顿烧烤就能打发了。

在后世,你过年不发个几万的年终奖,水花都不会冒一个,出来打工,不就是为了钱吗!

当然,也有为了荣耀、地位的上岸人员,暂且不提。

孙权自然也喜欢被发钱,如今到了只能给别人发钱,又是一个新的境界。

说起钱,孙权不由的疑惑问道:“诸位可知,这大汉朝的钱,到底何来?百姓赋税又是如何制度?”

说起此事,自然是吕范最有发言权,他曾为袁术门下吏。

吕范整了整衣冠,朗声道:“主公,大汉赋税,由来已久,且颇为繁杂。”

“田赋之上,汉初行轻税之策,‘十五税一’,后至景帝时,减为‘三十税一’,延续至今。”

“此乃按田亩所产谷物征收,是百姓向朝廷缴纳的重要田租,以维持国家运转,供军需、修水利、建城邑等用度。”

“算赋与口赋,关乎人头。”

“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凡十五岁至五十六岁者,每人每年需纳一算,一算为一百二十钱,此钱多用于购置车马兵器等军备物资,充实国防力量。”

“口赋则是针对七岁到十四岁的孩童,每人每年缴纳二十钱,为皇室之私用。”

......

经过吕范一番解说,孙权方才明白,东汉末年,灵帝时期的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财政收入

其一、田租:是主要税种,按三十税一征收实物租税,全国垦田约7.32亿亩,平均亩产粟3石,田租共7320万石,折钱约147亿.

其二、亩敛税:全国田亩按亩税十钱征收,计73.2亿钱.

其三、刍、稿税:田刍、稿税率为百亩交刍三石、稿二石,户刍每户每年上缴一石,总计3851.7万石,折钱约7.7亿.

其四、口赋、算赋:口赋是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每人每年23钱;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每人每年120钱。按当时户籍人口计算,总计约46.2亿钱.

其五、更赋:是代役钱,过更钱每人300钱,按每户两人服役计算,总计55.4亿钱.

其六、献费或方物之贡:每人63钱,全国约5325.6万口,总计约33.5亿钱.

其七、算訾:即家财税,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按户均5万算,税约55.4亿钱.

其八、工商税:包括算缗税、占租、市租、关津税等,部分作为地方收入,大部分入少府,供皇家供养之用。

共计八大税,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地方性税收,这让孙权目瞪口呆,古人玩的是真花啊!儿童还要上税的?

真是应了那句话啊:尔俸尔禄,民脂民膏!

至于财政支出,固定的大概就是两块。

其一、官俸:东汉时官员及内外诸色职掌人约152986人,官员俸禄开支庞大,达20多亿。

其二、军费:东汉多募兵,且频繁用兵,如平定凉州羌乱等,每次战争耗费巨大,“悬师之费且百亿计”。

孙权把数据在心中过了一遍,皱眉问道:“如此算来,大汉朝一年的税收大概是418.4亿钱?”

这,要按平羌之战论,一年只能打两次?

东汉末年,灵帝时期,人口大概是5000万人,照此计算,每人交的税大概是836.8钱?

这个数字可能大家没有什么概念,但据孙权所知,普通农户一家一年辛苦劳作,除去基本的衣食住行,所剩积蓄也不过寥寥数百钱。

如此沉重的赋税,压在百姓肩头,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

那些偏远山村的老农,在贫瘠的土地上刨食,缴纳田租后,家中存粮常常难以支撑到下一个收获季;

市井中的小商贩,在关津税、市租等层层盘剥下,利润微薄,稍有不慎便可能血本无归。

孙权的目光投向远方,心中暗自思量:这般赋税制度,看似能充盈国库,实则如饮鸩止渴。

百姓在重税下苦不堪言,对朝廷的不满与日俱增,一旦有风吹草动,便可能激起民变。

而对于江东大业而言,若要长久立足,必须重新审视这税赋之事。

孙权记忆最深的,自然是:‘摊丁入亩’。

大清雍正年间,有一项名曰“摊丁入亩”的政策。

此变革之前,朝廷征税有二,一曰丁银,乃是人头税;二曰田赋,即田亩税,这也是大多数朝代都会征收的税种。

从秦朝开始,到清朝为止,人头税和土地税都是王朝运转的血液。

不同之处在于,收取的方式,就说丁银,即人头税,实乃繁琐至极,首先你得知道有多少人吧!

而古代,藏匿人口是地方豪族的基本手段,想查清人口,难!

如康熙初年,灵寿县知县陆陇其,就曾上书朝廷,言及人丁五年一查,此行政成本太过高昂。

一税种,若其行政成本高昂,对于朝廷而言,就大为不利,收税是为了钱,结果收的钱在收钱这个过程中就花了,这谁能接受?

试想朝廷为收取十两纹银,竟需耗费八两于行政之上,如此税种,于朝廷而言,行政成本太高,终非长久之计。

然后,康熙还搞了个骚操作,康熙五十一年,圣上降旨:“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此言之意,乃是以当年大清之人口数为基准,譬如彼时大清国中有1000人,便依此人口数征收人头税,此后无论人口增减,税额皆不再变动,恒定于此。

此言一出,听来是仁政之举,百姓或以为喜,这不是可以使劲生了?还不用交钱?

然细细思之,实则包藏祸心,在古代,人口的增长往往和社会生产力挂钩。

如唐朝,唐玄宗的开元盛世时期,唐朝人口达到了巅峰,之后也继续生啊!但再难超越。

试想世间人家,或有新生之喜,却亦难免离别之痛。

倘若一户之中,今年添丁进口一人,却又痛失亲人三位,如此一来,纳税人丁骤减二人,交的税居然还是一样?

康熙帝虽有永不加赋之诺,然朝廷税收,仍需依昔日那1000人征齐,若某户人丁减少,税收何以补足?

故而,至康熙五十五年,实在不行了,朝廷又颁布新令。

若某户人家人丁减少,便令其同族之人补缴,同族之人若难以补足,则由同村之人补足。

这等事情,想想就知道了,谁愿意为别人多交税。

此等补缴之法,所遇难题亦是层出不穷,朝廷为征收这人头税,所耗行政成本竟是愈发沉重。

面对此等困局,雍正推出了“摊丁入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