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研究

在清代金石学研究的基础上,民国时期金文礼制研究已更上一层楼。尤其是郭沫若建立两周铜器断代体系之后,西周金文礼制研究进入了新的时期。民国以后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其一,传统的金石学研究,如罗振玉、王国维等;其二,建立在铜器断代体系之上的研究,如郭沫若、陈梦家、唐兰等;其三,结合文献对某种礼制进行深入探讨的史论研究。

一 传统金石学研究

民国之后,以传统金石学研习金文礼制者,有罗振玉、王国维、于省吾、柯昌济、杨树达等。罗振玉不仅在铜器著录、资料刊布上厥功至伟,其说礼亦有独到见解。王国维将历代学者践行多年,并已臻成熟的研究方法理论化,提出“二重证据法”,并对部分礼制铭文进行深入探讨。容庚于铜器器影及铭文整理用力甚多,对铜器名称考订颇有卓见,如以“盨”为单独器类[81],盨、簋二类彝器自此各得其正。容氏之后,仍有学者致力于彝器正名,及彝器用途的研究,如唐兰、高明等学者对瑚、簠进行正名[82],张亚初亦对鼎的用途作了较为全面的研究[83]

(一)罗振玉、王国维

罗振玉《辽居乙稿》[84]对静簋射礼进行了系统梳理,彼文曰:

孔氏颖达谓天子、诸侯大射之礼有三:一为大射,是将祭择士之射;二为宾射,诸侯来朝天子与之射,或诸侯相朝与之射;三为燕射,谓息燕而与之射。天子、诸侯三射皆具,士无大射。……此三射之外有乡射,又有主皮之射。……又有习武之射。案:射礼之见于礼经者,惟《大射仪》、《乡射》,皆诸侯之礼。……今观此簋铭略可考见天子大射之礼。

“王命静司射学宫”者,《大射仪》:“司射适次。”《注》:“司射,射人也。”又云:“乃荐司正与射人一人。”《注》:“天子射人,下大夫二人。”又曰:“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注》:“大射正,射人之长。”《周礼·夏官》有射人以射法治射仪。据此器知,天子大射亦以射人为司射也。

“曰小子眔服”者,“小子”见《周礼·夏官》“祭祀赞羞受撤”;“服”亦官名,《夏官》有节服氏。……曰“眔小臣眔夷仆”者,《周礼·夏官·小臣》之职“小祭祀、宾客、饗食、宾射掌事如太仆。”“夷仆”者,殆太仆也。“射于大池”者,“大池”亦见遹敦,云“乎渔于大池”殆即《射义》“习射于泽”之泽,……大池殆即镐池,即《诗》所谓“镐京辟雍”。《射义》言先习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

以理度之,则射宫为习射之地,泽为较射之地。古器载射事者,此器之外尚有二器,一器为驭方鼎,曰:“王休宴乃射,驭方合王射。”此燕射也;二为令鼎,文曰:“王大□农于諆田,餳,王射,有司眔师氏、小子合射。”此从王之田射也。

罗氏以彝铭考天子大射之礼,颇有创见。其考释也多有可取者,惟说金文官制尚需谨慎,金文职官名称虽与礼书相仿佛,但二者是否对等,值得深入讨论。

王国维《观堂集林》[85]中说礼之作颇多,《洛诰解》以盂爵之“王命盂宁邓伯”乃上下相存问。《与林浩卿博士论〈洛诰〉书》有说宾字者,涉及宾礼,其文云:

古者宾客至,必有物以赠之,赠之之事谓之宾,故其字从贝,其义即礼经之傧字。

案:王说颇有卓识。宾字从贝最早见于西周金文中,这是当时傧赠用贝的真实写照(见本书第四章第五节)。西周中期以后报傧之物被六币所所取代,但从贝之宾字却保留了下来。

《〈周书·顾命〉考》则云:

今以彝铭册命之制与《礼经》之例诠释之,其中仪文节目遂犂然可解。

文中论及西周册命之礼有颇多精辟发见。

《明堂庙寝通考》论及商周庙制,及西周金文中册命朝位,其文云:

凡上言“王格太室”者,下均言所命者“立中庭北向”。就所谓“中廷”之地,颇有寻绎者焉。案《礼经》中言庭皆谓自堂下至门之庭,其言中庭则此庭南北之中。然则上诸器系中廷于入门后,自当为内门之庭。又云“立中廷北向”,则又当为南向屋之廷也。……臣立中廷北向,而王即位于太室,则王必于太室之北设黼依几筵而立焉。……余谓此中廷当太室之廷,但器文以所命者入门之后,略去升堂、入室诸节耳。……诸器之中廷,即太室南北之中也。

案:王说甚韪。

《殷周制度论》则指出宗法制为周制,在宗法制度基础上的丧服制亦为周制。王氏所论颇见卓识,此为商周制度制度最为重要之分野。

《观堂别集·释宥》[86]接受方濬益读为宥(侑)之说,并认为“”相当于祼,对该类铭文研究有决定性意义。

(二)于省吾、柯昌济

于省吾《双剑誃吉金文选》说礼者有三例。其一,论鼎铭“公归,于周庙,戊辰,饮秦饮”之军礼,以为祭名,然无说。其二,“翟”祭的问题,“翟”见于史喜鼎,其文曰:“翟祭厥日唯乙。”于氏以翟祭为乐舞之祭,陈梦家从之[87];杨树达读翟为禴,然禴字见于周金文与此字不同,两说各有信从者。案:“翟”当读为“择”,“翟祭厥日唯乙”乃占卜选择祭日之意[88],与祭祀无涉。其三,以剌鼎铭“剌肇作宝尊,其用明魏媿日辛”之“明”为祭享之义,明乃敬义。

柯昌济《韡华阁集古录跋尾》说礼者涉及吉礼(祭祀)、军礼、嘉礼(学校)。读令鼎之“”为餳,柯氏曰:

知古耤田礼,必有馈馌之事。……文纪王餳毕复射,而后有师氏、小子会射,据此知古耤田礼兼行射礼也。

此说近是,然不如杨树达所说确然,详后。柯氏以利鼎、七年趞曹鼎之般宫即泮宫,可信。至于读禽簋之“某”为禖之假字;以字,读为祢,并以铭文所记为王伐盖侯之时,适行高禖及礼,则不足取。

(三)杨树达

杨树达治史汉起家,浸淫古文献多年,精通经、史、小学,故其《积微居金文说》于礼制研究所得独多。其论令鼎之燕射,盂爵、弭仲瑚、燕侯旨、中几簋之宾礼,虢季子白盘之军礼多不易之说。

论令鼎之燕射曰:

“王大耤农于諆田,餳,王射,有司眔师氏、小子射。”……按餳,当读为觞。《吕氏春秋·达鬱篇》注云:“觞,饗也。”……鄂侯(驭方)鼎记王休宴而射,驭方与王会射。此铭记觞后王射,有司与师氏小子会射。两文情事相同,知此铭之觞即彼铭之宴。……古人饗、射二事往往相因。……此射以乐宾,因燕而有射也。乡射、大射之射,皆于宾主献酬之后行之,射后乡射、大射并有坐燕,而大射坐燕时或复射,此因射而有燕,燕时复有射也。两铭所记,先觞宴而后射,与礼经次序符同,其事殆与《燕礼》射以为乐相近也。……此铭记王亲耕藉田,礼毕,饗其臣下。饗讫,王射,有司与师氏小子会射,及王归,王驭溓仲为王驭车,令与奋二人为王车先导。王欲试二人执足力,……及王至康宫,甚悦,殆以令能先至故也。[89]

论盂爵“宁邓伯”之事曰:

铭文“宁邓伯”,亦言问邓伯安否耳。《书·洛诰》:“伻来毖殷,乃命宁予以秬鬯一卣,曰:‘明禋!’”据此知宁人必有物以将意,非仅以言而已。此于金文虽无所见,然可据《洛诰》之文推概得之也。[90]

以彝铭文献互证并互相补苴。

论中几簋“使”、“宾”二字之用曰:

古礼:凡见使于人,主者必以物劳使者为敬,其事谓之宾。《周礼·秋官·司仪》:“宾使者如初之仪。”字或作傧。……以金文言之,瞏卣,……盂爵……,他如史颂簋、大簋、守簋、簋、公贸鼎诸器,其铭文皆详记见使之处,见宾之物,及因见使见宾而制器之事。……至劳使者之物谓之宾,因而见劳之物亦谓之宾,名动同辞,此语言之通例也。[91]

以文献记载与金文史料综论“使”、“宾”相关铭文,实开综合研究西周宾礼之风。

释弭仲瑚之“用饗大正,歆王宾”云:

礼经,宾主人行礼既毕,必有礼宾及傧使者之礼,所以申主人之敬也。……摈使者之礼见于彝铭者,睘卣夷白宾睘贝布,盂爵登白宾盂贝,史颂簋稣宾章马四匹吉金,以及大簋、守簋、簋、公贸鼎诸器所记是也。此器云歆王宾,与《士昏》、《聘礼》所以礼宾者,礼之隆杀,容有异同,然天子遣使至臣下之家,传达王命,既毕事,臣下以敬王宾之故,设具而饗宴之,固礼之宜也。矩伯鼎云:“用歆王出入使人”,令簋云:“用饗王逆造”与铭文异而事则一也。[92]

所说至碻。

以燕侯旨鼎之“见事于宗周”即《书·康诰》之“见士于周”,又以史寅盉所记禴祭为西周旧有,以静簋之“学宫”即天子之大学曰辟雍者,说皆可从。

说虢季子白盘所记饮至之礼云:

此铭首记虢季子白征玁狁之功劳,次记其先行来归献俘,次记王饗子白于周庙,赐以乘马弓矢及戉,而终以祝福之辞。以古书经传勘之,所记盖即饮至之礼也。知者,《左传·隐公五年》曰:“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杜注饮至句云:“饮于庙以数车徒器械及所获也。”铭文记子白来归献俘,王饗之于周庙,与传文相合,其证一也。

子白折首五百,执讯五十,则所献者即此五百之首,五十之讯,然则献俘之时,必当有计数之事,此杜注所谓数所获也,特铭文不记耳。又《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楚城濮之战曰:“秋七月,丙申,振旅,恺以入于晋,献俘,授馘,饮至,大赏。”铭文记子白先行来归,次记献俘,次记王饗,末记赏赐与传文先后次第一一相符,而王饗一节与传文之饮至相当,其证二也。

《孔丛子·问军礼篇》:“既至……设奠于帝学,以讯馘告,大享于群吏,用备乐,饗有功于祖庙,舍爵策勋焉,谓之饮至。”铭文记王享子白于周庙,与孔丛言饗有功于祖庙相合,其证三也。

“赐用弓,彤矢其央,赐用戉,用征蛮方。”……《礼记·王制篇》云:“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虢季子白虽非诸侯,然足证铭文此四句之义也。[93]

所论亦近是。然其以夨令彝之“”为《洛诰》“乃命宁予以秬鬯一卣,曰:‘明禋!’”之禋祭,则又穿凿矣。

上述研究均属于传统金石学研究的范畴。传统金石学研究在文字释读、文义疏通等方面所作的扎实工作,为金文礼制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真正意义上的西周金文礼制研究,应当从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建立两周彝器年代学框架开始。事实上,由于没有建立完备的铜器年代体系,本书此前所谓的“西周”金文礼制研究,只是依据今日断代研究之成果从众多著作中遴选而出,或非著者原意。其中虽有部分著作成书于郭沫若断代研究之后,如柯昌济的《韡华阁集古录跋尾》、杨树达的《积微居金文说》等,但是其治学之法仍一袭清人,从其著作中几乎看不到断代的痕迹,笔者仍将其归入金石学研究的范畴。

二 郭沫若的金文礼制研究

郭沫若建立两周铜器年代体系,开启了真正意义上的西周金文礼制研究。郭老首部金文研究力作《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序》,已论及两周铜器年代及标准器断代诸事项,《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则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两周铜器分代体系。除以上两书外,郭老早年发表的《金文丛考》,以及后来成书的《金文丛考补录》在礼制研究上均有发明,其研究涉及吉礼(祭祀)、凶礼、宾礼、军礼等方面。

(一)《周礼》及礼俗研究

郭沫若所撰《周官质疑》一文对周代职官及《周礼》成书详为考述[94],不少见解独到精辟。是文以周彝铭所记职官与《周礼》互相发明,对西周金文所见卿事寮、太史寮、三左三右、作册、宰、宗伯、太祝、司卜、冢司徒、司工、司寇、司马、司射、左右戏繁荆、左右司马、左右虎臣、师氏、善夫、小辅、钟鼓、里君、有司、诸侯诸监等职官详加研释。郭老将卿事寮、太史寮与《礼记·曲礼》“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相联系,以卿事含“六大”之大宰、大宗、大祝、大士、大卜,太史即“六大”之大史;以三左三右即“六大”天官,又据《尚书·顾命》以三左为大史、大祝、大卜,三右为大宰、大宗、大士;以作册为左右内史之兼称;以宰分大宰和内宰等说,凡此皆破旧说而立新论,对周彝铭周代职官制度的研究颇具启发。因《周礼》之天地四时与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六官相配伍的职官体系与周彝铭所记不类,郭老认为《周礼》六官体系或受周末五行说影响而成,故《周礼》成书必不早于战国,进而又以《周礼》乃荀子弟子“袭其师‘爵名从周’之意,纂集遗闻佚志,参以己见而成一家言”。郭老对《周礼》的作者、成书年代的研究颇备参酌。

避讳是古代礼制的重要内容,然避讳始于何时史无明文。郭老所作《讳不始于周人辩》一文,据彝铭、史籍中每有周人称君、父之名而不讳之例,认为讳不始于周人,进而以为称讳始于秦[95]。案:其说似不足取。《礼记·曲礼上》:“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徧讳,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彝铭不避君父之讳,即《曲礼》所谓“临文不讳”者,《周书》有讳而《史记》不避者,盖《周书》乃周人史官所记故避武王之讳,而《史记》系汉史官所作不避周讳者并无不当。此说虽系千虑之一失,然该文对研究周代避讳大有启益,郭老于文中驳《国语·晋语》“范献子聘于鲁,问具山、敖山,鲁人以其乡对,献子曰:不为具、敖乎?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所记鲁人为避献公、武公之讳而不直言具、敖二山之名时,指出:“具、敖二山之说,内、外传如声之应响,尤属可疑。盖古既嫌名不讳,则具、敖二山尽可用同音之字代之。况古者字每通假,地名尤多任意,何遽能因讳而废二山之名耶?”秦统一文字之前,文字之形、音、义并不固定,周彝铭中通假之字甚多,若人名皆无固定专字而仅系以音,那么周人如何避讳便成摆在学术界面前的一个具体而重要的问题。

(二)西周名物制度研究

册命金文西周习见,册命铭文所记乃周王对臣工分官授职,并赐命服、佩玉、旗帜、兵器等物之事,其中所赐命服、佩玉、旗帜等多涉周代名物制度。然所涉仪物究系何物,由于去古已远,稽考不易。郭老曾撰述多篇专文对册命金文所涉名物制度进行释论,如《释鞞》、《释黄》、《释朱旂二铃》、《释》、《释干卤》、《释覃》、《释弋》、《释》、《释亢黄》、《释非余》[96]等,于周代文物制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其中不少研究成果至今仍为学者所承袭。古史研究的方法、视角较之是非更为本质和关键,郭沫若于西周名物制度的研究最为显著的贡献在将古文字、古文献与古代遗物及近代民族学材料相互印证,尽可能拓展研究视野,从而得出较为客观公允的结论。其中尤以《释鞞》、《释黄》、《释干卤》、《释亢黄》等文值得称道,《释鞞》、《释黄》、《释亢黄》等文均以古文献为基,旁征古代遗物,故能摒旧论而迭出新见。《释干卤》一文,更征世界民族学材料来证成“干”即盾之象形,其说甚为新颖。

由于时代的局限,当郭老著述之时,田野考古工作刚刚起步,考古出土周代遗物十分罕见,郭老可资引征、参校的古代遗物较少且多系传世品,这在客观上限制了郭沫若的研究,故其部分研究成果或有重新讨论的余地。踵郭老之后,学术界时有关于西周册命金文所涉名物制度的新作,如黄然伟《殷周青铜器赏赐铭文研究》[97]、陈汉平《西周册命制度研究》[98]、何树环《西周锡命铭文新研》[99]等等,这些著作较之郭老的研究更为全面,在某些问题上有不少建树。然而均不同程度地摒弃了郭老结合古代遗物研讨名物制度这一重要的、科学的、更能触及本质的研究方法,重新回到从出土文献到传世文献的考据研究上。诚然,考据是史学研究的根本,但传世文献的记载有其缺憾、不足,并不能提供足够论据,每每使人有文献不足征之叹,而考古材料更能直观地展示古代社会的文化面貌,成为认识、研究古史的它山之石。时过境迁,经科学考古所发现的两周墓葬为数颇夥,出土遗物更是车载斗量,重视、沿袭郭老以古文字、古文献、古代遗物及其他可用之证据相结合的严谨的治学方法,或能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推动西周名物制度的研究。

(三)传统五礼研究

传统的五礼包括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100],周彝铭中不乏关涉传统五礼的记载。郭沫若之前金石学著作中也多有涉及,然而其金文礼制研究较旧说而言意义不同,其说是建立在两周铜器年代体系的基础之上,使金文的史料价值更为突出和明确。郭老首部金文研究力作《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序》[101],已论及两周铜器年代及标准器断代诸事项,《两周金文辞大系》[102]及晚出的《图录》和《考释》[103]则建立了完整的两周铜器分代体系。除《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等书外,郭老早年发表的《金文丛考》,以及后来成书的《金文丛考补录》在礼制研究上均有发明,其研究涉及吉礼(祭祀)、宾礼、军礼等方面。

有说祭祀者,以令簋“惟丁公报”为报祭义[104];以庚嬴鼎所记关乎祼礼[105],推动了祼礼及相关研究。以上两说为学者广泛接受。

有说宾礼者,以史寅盉、明公簋[106]卣及小臣传卣之“殷”均为殷覜之意,此说为学者所宗[107],为相关礼制研究打下了基础。

有论宾礼所用挚者,其说大簋云:

《周礼·小行人》:“六币:圭以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所言圭币之制与彝铭全异,召伯虎簋之一有“束帛璜”之文,则帛一束又与璜为配矣,《周礼》所言要非古制也。

该说不若孙诒让论六币之说融通。有说军礼者,《盠器铭考释》已指出“执驹”为周代之典礼。

郭老所作《周彝中之传统思想考》一文[108],对两周金文所见政治思想详加梳理,指出鬼神与生人无殊,祀之用牲、用鬯、用璧玉、鼎彝、钟鼓;通达鬼神之命者有卜;设立约辞以要信于鬼神之事有誓、有盟。离析出周代祀、衣祀、大禴、大、禘、尝、烝等七种祭祀;并对射礼、军事、学校等礼制铭文加以厘次,是文为全面研究周代礼制之雏形。

郭老的金文礼制研究每每能从关乎礼制的关键字词入手,对金文所载礼制进行清晰的梳理和释论,为金文礼制研究之范本。

(四)三年丧期研究

三年之丧是古代最为隆重的丧葬礼节,是丧礼的重要内容。三年之丧见于《尚书·无逸》、《仪礼·丧服》、《士丧礼》(包括《既夕礼》和《士虞礼》)、《礼记·丧服小记》、《杂记》、《丧大记》、《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公羊传》、《论语》等经典文献的记载。但在《孟子·滕文公上》中出现了与传统三年丧相违的记载,这成为不少后世学者怀疑三年丧是否周制的重要依据。后世学者多有据滕之百官、父兄不欲行三年丧之谢辞为据,以疑周代三年之丧,进而推衍出三年丧为殷商旧制、东夷故俗等说。

近世,傅斯年[109]、胡适[110]、杨希枚[111]、杨朝军[112]、杨军[113]等均推阐、补苴、增成毛奇龄殷商旧制之说。又有学者因孔子乃鲁人、居东夷旧地而有三年之丧乃东夷故俗之说[114]

另外,汉代以后的文献中又出现了三年丧制乃周人创制之说。《淮南子》以为三年丧始于周武王,《淮南子·齐俗训》许慎旧《注》:“三年之丧,始于武王。”清儒王念孙以此为据,广征博引证成此说[115]。学者又有三年之丧乃周公所制之礼法,朱熹《四书集注章句》释上揭《孟子·滕文公上》文曰:“滕与鲁俱文王之后,而鲁祖周公为长。兄弟宗之,故滕谓鲁为宗国也。然二国不行三年之丧者,乃其后世之失,非周公之法本然也。”顾颉刚、顾洪等复有三年之丧始于晋大夫叔向之说[116]。清末廖平、康有为[117]等更以三年丧制乃孔子所创,从者不绝[118]

三年之丧究系殷礼抑或周制歧说纷繁,然就传世文献立说,终有未备。郭老另辟蹊径以殷卜辞、周彝铭为据,对三年丧展开了论说。郭老依殷卜辞中有商王于“二祀”、“三祀”举行祭祀的记载,认为若殷商王朝行三年丧制,就应“三年不为礼”、“三年不为乐”,进而否定了三年丧乃殷商旧制之说。郭老又以元年师簋有“王元年”册命之事证西周无三年之丧制[119]

虽然就今日对部分问题的认识而言,郭老之说有可斟酌之处,但是郭老将三年丧问题的最终解决引向了殷卜辞、周彝铭,这为三年丧研究的深入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又出土了不少有关三年丧的周代铜器,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本书第三章于此有详论,兹不赘述。

总体而言,郭老的礼制研究有破有立,虽然郭老著文有向整理“国故”的学者宣战之意,但是郭老仍以客观的态度看待他人的研究,既不盲从文献记载,又不武断否定他人。郭老能取得这些重要的学术成就,一方面得益于其醇厚的旧学根底;另一方面则决定于郭老宽广的学术视野,郭老不仅善于从古文献中寻求依据,也注意旁求于古代文物、民族学材料等。郭老的治学精神和治学方法都是研究中必须秉持、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