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囿与重构:古典文献研究新观念与方法探索
- 李锐
- 11787字
- 2025-04-28 19:45:12
“六家”“九流十家”与“百家”
“诸子百家”“百家争鸣”,是我们描述先秦时期思想界的状况时,最习惯的用语。但是在运用它时,很少有人会去质疑:到底有哪“百家”?在当前思想史的研究、写作中,司马谈的“六家”、刘向刘歆父子的“九流十家”,是真正用来描述、把握先秦乃至秦汉时期思想界的基础“话语”。可是使用这种“话语”,实际上给我们的研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混乱。我们归纳出了所谓“儒家”“道家”等的特点,然后就用这些特点去演绎、推理,以确定其他人物、观点的属性。结果使两千多年前具体的情景和鲜活的历史,装在了“法家”“名家”这样的思想套子里,奄奄一息——我们现代人是在运用“墨家”“阴阳家”这样格式化的思维原型在思考问题,在利用他们艰难地与两千多年前的人“对话”;而事实上是,这些疏阔的“话语”,也把我们套牢了,仿佛离开了它们,我们又无法“说话”。我们努力所得出的最后结论,往往不过是海市蜃楼,思想前提就未必牢靠。比如说谈论到父慈子孝,主惠臣忠,我们马上会调出儒家思想作为原型来思考问题,会认为凡是有这些思想的人,应该都属于儒家或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实际上,孔子之前早已有了类似的理想,先秦诸子很多人在谈论社会人伦时,都复述了相近的话,只不过达到目标的手段不一致罢了(详后文《从“六位”到“三纲”》)。
其实,自诩为中国哲学史开山者的胡适,曾经明确反对使用“六家”这种做法来描述先秦的思想家,他指出过所著《中国哲学史》的特点:
我这本书的特别立场是要抓住每一位哲人或每一个学派的“名学方法”……这个看法根本就不承认司马谈把古代思想分作“六家”的办法。我不承认古代有什么“道家”、“名家”、“法家”的名称。我这本书里从没有用“道家”二字,因为“道家”之名是先秦古书里从没有见过的。我也不信古代有“法家”的名称,所以我在第十二篇第二章用了“所谓法家”的标题,在那一章里,我明说:“古代本没有什么‘法家’……我以为中国古代只有法理学,只有法治的学说,并无所谓‘法家’。”至于刘向、刘歆父子分的“九流”,我当然更不承认了。
这样推翻“六家”、“九流”的旧说,而直接回到可靠的史料,依据史料重新寻出古代思想的渊源流变:这是我四十年前的一个目标。我的成绩也许没有做到我的期望,但这个治思想史的方法是在今天还值得学人的考虑的。[1]
他的有关意见应该在北京大学上课时就已经讲过,但是据顾颉刚1921年的《读书笔记》说来看,开始尚不彻底:“适之先生打破了九流,却没有打破儒、道、墨三家。予意儒、墨两家均可成立……惟道家一名实不能成立……”[2]这也表明顾颉刚在此前的《读书笔记》中所说的“战国时只有百家,并无九流。九流者,刘向、刘歆之所定。不独名家、杂家谬妄,即儒家、道家亦非实在……我们要研究他们,且得注意具体的个别的事实,把从前家派之说搁在一旁,等将来的重新归纳”[3],也只是一时的想法,他后来还是频频使用各种家[4]。
其后,任继愈先生有《先秦哲学无“六家”》之文[5],指出“先秦有的只是老子学派、庄子学派、公孙龙学派等”[6],承认有很多学派,但是这个观点没有贯穿到他所编写的《中国哲学史》和《中国哲学发展史》之中。美国学者苏德恺也认为:“先秦哲学本来没有六家,而司马谈自己创造了汉初的‘六家’概念及其抽象的类目。”[7]陈启云先生也有相近的观点[8]。
但是,冯友兰先生有专门的文章《论“六家”》,考证司马谈和刘歆所分的“六家”或“九家”的说法是有根据的:
在先秦事实上是有这些派别……第一,在先秦的学术界和知识分子中,本来有各种的人,他们自称,或者被称为某种人,或者某种专家。第二,这些某种人或某种专家,在他的思想中间,确有一些自己的中心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决,有一个共同的倾向,因此他们成为哲学上一个流派。每一个流派,都围绕着自己的中心思想,同别的流派进行斗争……在先秦的典籍里,我们常看见有“儒”或“儒者”、“墨者”、“隐者”、“辩者”、“法术之士”、“轻物重生之士”等名称。这些名称都专指一种人……这些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思想。他们的思想发展成为体系,就成为各种学术流派。这些流派是本来有的,司马谈和刘歆在记录中把他们明确起来,给以相当的名字,其中有些名字,是沿用原来有的名称,例如儒家和墨家,有些是他们给的新名称,例如名家、法家、阴阳家、道家。[9]
二说壁垒分明,看起来势难两立。但是儒、墨这样的称呼,在先秦确实常见,由此不能不让人疑心道家、法家等称呼也是有来源的;而且胡适先生的书中,恰恰就列有“公孙龙及其他辩者”一节,并且虽不承认法家而书中却说“但法家之名沿用已久了,故现在也用此名”[10],自乱其例,似乎冯先生说得比胡先生有道理。
当前,多种论述到先秦学术史、思想史或哲学史的著作[11],总是将儒、墨、道、法等不到十个部派,及其不同时段的代表人物,一个个排衙来写。譬如在儒家,先列孔子,次列曾、思、孟,再列荀子等小节。或者这种分家分派并不完全行之于章节结构,研究者按照时间先后分述诸子,依次写老子、孔子、墨子等,但讨论到诸子的学术性质时,“道家”“法家”等称呼还是存在。而各种讨论到“百家争鸣”的文章,也似乎多是说说而已,要不就搬出儒、墨、道、法等家。于是,名义上的“百家”,变成了几家、十几家,有学者甚至明确说先秦没有“百家”[12]。
也有不少学者认识到“六家” “九流”之说不足,但认为可以沿用[13]。英国著名学者鲁惟一,已经认识到刘向歆父子的“九流十家”是书目,划分有许多问题[14],也还是因袭“儒家”“道家”“法家”等称呼。史华慈、葛瑞汉等先生同样如此(葛瑞汉先生指出:“道家学派,像儒墨以外的其他学派一样,是一种回溯性的创造,也是这些学派中最容易混淆的……”特别指出“儒墨之外”)[15]。可见“六家”“九流”的框架,不仅影响了中国人,也深深影响了西方汉学界。
“六家”“九流十家”到底能否用来描述先秦乃至汉初的思想界?这需要我们仔细梳理它们的来历和产生的背景。
一 百家
打开先秦至汉初的子书,最常见的是“百家”。比如《荀子·儒效》:“百家之说,不及后王,则不听也。”《荀子·解蔽》:“今诸侯异政,百家异说。” 《荀子·正名》:“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荀子·成相》:“复慎、墨、季、惠,百家之说诚不详。”《庄子·秋水》也说:“公孙龙问于魏牟曰:‘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吾自以为至达已……'”《庄子·天下》也有:“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贾谊的《新书·过秦上》也说:“于是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淮南子·俶真》有:“百家异说,各有所出。”《淮南子·齐俗》:“故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也。”《淮南子·氾论》:“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百家”的说法在汉代还有很多例子,此不赘述。
“百家”与“六家”“九流十家”,同是用“家”,其实意义并不相同。《庄子·则阳》借少知之口说:“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议,孰正于其情?孰偏于其理?”《韩非子·定法》载:“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篇末则有:“故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在这里,季真、接子二人,申不害、公孙鞅二子,被称为“二家”。这里二人、二子、二家交替使用,而中国古代有“家”“人”对言之例[16],故诸子百家实际上是以不同的人为区别,与“法家”等说法无关!我们看“百家”之所指,《荀子·成相》中有:“凡成相,辨法方,至治之极复后王。复慎、墨、季、惠,百家之说诚不详(祥)。”这里的“慎、墨、季、惠”,应该只是荀子所举的“百家”之代表。《庄子·天下》篇中,所谓古之道术“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文中所列举的“百家”,有“墨翟、禽滑釐……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已齿、邓陵子之属”、“宋钘、尹文”、“彭蒙、田骈、慎到”、“关尹、老聃”、“庄周”、“惠施……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黄缭”(容易发现,《天下》篇比《荀子·成相》多了“之徒”“之属”这样的表述[17]),应当也只是举其要者。
战国诸子多有门徒,余嘉锡先生曾经指出子书的通例是:“向歆班固条别诸子,分为九流十家。而其间一人之书,又自为一家……学有家法,称述师说者,即附之一家之中……其学虽出于前人,而更张义例别有发明者,即自名为一家之学。”[18]因此,确切地说,战国时代,论及“百家”时,“子”是“家”的代表,举一“子”可以赅括一“家”。
司马谈的“六家”、刘向歆父子的“九流十家”中的“家”,与“百家”的“家”有不同含义。这应当既是余嘉锡先生说“向歆班固条别诸子,分为九流十家。而其间一人之书,又自为一家”的缘故,也是《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提及“九流十家”,又说到“凡诸子百八十九家”的缘故——同时使用两个“家”而所指不同。古人用语简略,语言逐渐发展,同一个字有不同含义,不足为奇。那么,“家”的不同含义是如何发展而出的呢?
前举《庄子·天下》篇中,“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与“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两个“之徒”,或可为我们提供一些线索。这两个“之徒”,意义有区别。很明显前者是指有师承、学术渊源关系的一批人,他们的思想宗旨应该差不多;而后者则仅是指思想宗旨或学术特点相近的一批人,未必有师承关系。按照冯先生的观点来看,这两种人都是某种专家,都有自己的“中心问题”和回答倾向,似乎没有差别。但是我们就师承渊源这一角度来看,就有区别了。
类似“辩者”这样的称呼,前引冯友兰先生《论“六家”》一文还举出了其他例子。但是冯先生没有注意到《战国策·赵策二》中,苏子对秦王所说的“夫刑名之家皆曰:白马非马也已……”[19]这里“刑名之家”的“家”,也是指的“某种人”——喜好刑名,他们有自己的“中心问题”和回答倾向——“白马非马”。这些人同“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这一说法接近,大家都讨论乃至同意“白马非马”,但是不必然有师承关系(当然也并不是排斥师承渊源。当时持“白马非马”这种观点的人,著名者有兒说、公孙龙,二人未见记载有师承关系)。这与前面以子为代表的有师承渊源的“家”大不相同,而与后来“道家”“法家”等“家”的意义接近。
因此,在先秦时期,表示思想团体的“家”至少有两种意涵,一种是针对有学术师承、学术渊源的学派而言的;一种是针对有相近的学术宗旨、学术兴趣、学术问题的学者群而言的,有可能有直接的师弟子关系,也可能没有师承渊源,或者是私淑弟子,也可能是同倡某一学说。后者的外延较前者宽泛。
所以,“百家”,是泛指当时诸多的学派,每一个自成一家之言的学者都可以成为一家。从这种角度来看,说先秦有“百家”,决不是什么夸张之说。虽然当前尚看不到一本著作提及所有的百家之名,但这恐怕只是因为时间、地域和诸子的学术方向有不同,而学有显有不显。比如《尸子·广泽》与《吕氏春秋·不二》的讨论对象就不完全一致。孔门有“七十子”,稷下学宫中的大夫也有76人(《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先秦养士成风,四大公子、吕不韦等人的食客都不下千人,这些游士除掉鸡鸣狗盗、刺客游侠等专门人才外,有很多就是百家学者,他们如果没有标举某一家或自成一家之言的本事,是不会得到尊重的。秦火之后,汉廷所藏子书,《诸子略》说“凡诸子百八十九家”,这应该对于先秦秦汉时期的子书只会少不会多的统计。
二 “百家”早于“六家”
我们认为,相对而言,“百家”的“家”用的是本义,“六家”的“家”则是引申义。
战国时的诸子,很明显地更重视有学术师承渊源的学派这一意义上的“家”。这一点,可以从正反两面的例子来看。如《孟子·滕文公下》篇曾说到:“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杨、墨先于孟子,孟子所要批判的,应该主要是当时遵循杨、墨思想的人。孟子从根源上批判杨、墨,也就打击了当时的这些人,效果更好。相反,当孟子听说陈良的弟子陈相归附许行后,就赞叹陈良“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而斥陈相为“南蛮鴃舌之人”。
根据前面所引余嘉锡先生的研究结论,容易看出,延续的师承渊源,是和独特的思想观念相一致的,所以当时各家学说的核心观念,常见于时人的著述之中。如《尸子·广泽》篇中说:“墨子贵兼,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贵别囿。”《吕氏春秋·不二》之说与之接近:“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兼),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兒良贵后。”这是典型的以“子”为“家”之代表的表达方式。
这两篇所采用的论各子之所“贵”的表达方式,是一个较长的时段和较广的地域之内,非常习见的叙述方式。《列子·天瑞》记:“或谓子列子曰:‘子奚贵虚?'”今传《列子》一书之所谓真伪,尚有争论,不过《战国策·韩策二》也记载:“史疾为韩使楚,楚王问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贵?’曰:‘贵正。'”“贵正”之言明显不可靠,此文主要是用“贵正”之说喻事,故被收入《战国策》。但它却反映出当时论方术,是用问“何方”来问师法何人,用“何贵”来问学术宗旨,以明了学术师承、派别和思想宗旨。师承、派别既然不同,那么学术宗旨自然也就各异;而同一个派别之内,学生若能自成一家之言,学派就会分化,学术宗旨也会相应变化,比如《吕氏春秋·不二》就说到“老子贵柔”“关尹贵清”。
重视学术师承、思想宗旨,不仅见之于诸子的言行,甚至见于一般的贵族、士人的言行之中。《吕氏春秋·应言》记载:“司马喜难墨者师于中山王前以非攻,曰:‘先生之所术非攻夫?'”《吕氏春秋·爱类》也记:“匡章谓惠子曰:‘公之学去尊,今又王齐王,何其到也?'”
相比较而言,学术师承渊源比思想宗旨更为重要,因为师承一定,那么学术宗旨也就能大体接近,虽有变化亦不远。比如当时儒、墨早已分化,但是儒、墨之称却很通行,就是因为其分化之后的派别之间虽然互相批判俨若水火,但在别人看来,学术宗旨终究相去不远。当时人很重视师承,《庄子·天下》篇便说到墨家三派“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吕氏春秋·去宥》则记载:“荆威王学书于沈尹华,昭厘恶之。威王好制。有中谢佐制者,为昭厘谓威王曰:‘国人皆曰:王乃沈尹华之弟子也。’王不悦,因疏沈尹华。”中谢能够进谗言于威王,就是部分因了当时人重视师承的心理,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问题。
战国时的“百家争鸣”,常见诸子把握其他学说的师承渊源和学说宗旨,以进行评判,前面所举《孟子》《尸子·广泽》《吕氏春秋·不二》可见一斑。但很可能在其后,将不同学说之间的相似点揭露出来以进行批判,也变得流行,《荀子》或可为证。
《荀子·天论》《荀子·解蔽》两篇,据学者考证是荀子在稷下时所作,《荀子·非十二子》篇,据考证是荀子居于兰陵时的作品。[20]《荀子·天论》篇中说:“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 《荀子·解蔽》篇中说:“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执(势)而不知知,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这里的两篇虽然都批评了墨子、宋子,但是角度不同。《荀子·非十二子》则是这样批评墨子、宋子的:“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墨翟、宋钘也。”这里批评的内容就与上文不同了,是纯粹从墨子、宋子思想上的相同之处来加以批判了。
此后将思想家两两相举的方式很常见,如黄老、老庄、孙吴、申韩等等,这应该都是着眼于两种学说的相同之处,比如孙吴,就是指兵法,而不会专注于吴起的变法或者传《左传》。这样的两者之间,许多也没有师承关系。这种称呼再往前发展一步,就离“道家”“法家”的称呼不远了。《尹文子·大道上》已经出现了不少名称,可惜一直被认为是晚出的伪书,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将在后文讨论。
三 六家
汉初,“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的司马谈,“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讨论了“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今存于《太史公自序》中的“论六家之要旨”,后面较长的部分或可能是司马迁的补述,我们且统称为司马氏父子之论。
前面已经讨论了“刑名之家”,当时社会上也已经出现了“道家”这样的名称[21],司马氏父子所论“六家”,当然是思想宗旨接近这一意义上的“家”。“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这里的“六家”,是讨论的六个对于“治”有重要影响的思想理论,没有谈及纵横等与当时“为治”关系不大的学说。儒、墨本来是有师承渊源的学派名称,通行已久,人们自然容易知道其所对应的治国的学术宗旨;道、阴阳、名、法,则很明显也是指学术宗旨,而不是指称有师承渊源的具体学派。譬如司马氏父子的“法家”肯定是有一定所指的,但是《七略》中的法家重要人物申不害,韩非,在《史记》中被列入《老子韩非列传》之中,并追溯其思想渊源为“皆原于道德之意”。可见《史记》放弃了“法家”,“法家”并不是具体的学派。
所以,这里的“六家”尽管也是称为“家”,也用了先秦常见的儒、墨这样表示学术师承渊源的名词,但是儒、墨在此却是用来指称学术宗旨,不是对于先秦秦汉时期学派的划分(否则分类有两个标准)。更值得注意的是,“六家”没有对应具体的人物。“六家”仅是谈论学术思想中,有关于治国的六个重要的思想取向。就治国之术而言,先秦诸多思想家或流派中的学说,可能不止这六个倾向;而某一思想家或流派可能会同时出现若干个思想倾向,尤其常见的是杂有名学、阴阳学的学说。因为“名学既为各派辩论的工具,则名家之不当独立成家,自不言而喻,不过惠施、公孙龙等特以辩论著名而已”[22];而所谓阴阳的学说,起源很早,已经成为先秦诸子的基本通识[23]。因此,这里的“六家”,是与“百家”不同类型的概念,并不互相排斥;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百家”之称。
不过,恐怕司马谈不是凭空创造出“六家”的概念,而应该是有所继承、发展。《尹文子·大道上》指出:“大道治者,则名、法、儒、墨自废;以名、法、儒、墨治者,则不得离道。”这里的“大道”“名”“法”“儒”“墨”,是《尹文子》所归纳出的各种治国主张,与司马谈所说的“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相比,少了“阴阳”。《尹文子》一书,或有魏晋时补充的内容[24],但上引一段未必成于魏晋时期。而且,《庄子·天道》中有:“礼法度数形名比详,治之末也”,论调与《尹文子》接近,这正好说明《尹文子》或有所承。故而《尹文子》这一段不太可能是因袭《论六家之要旨》,舍弃了“阴阳”;而很可能是相反。但是司马氏父子不是如《尹文子》那样,独推重道家,而是分析了各家之利弊,虽然对道家是比较推重,但是也指出了“其辞难知”;他们还指出了其他家不可废之处。所以司马氏父子之论,与《尹文子》有不同。
《尹文子》、司马氏父子谈论诸子学说的方式,是就某一学术宗旨进行评论,没有针对具体的人,这与先秦学者常见的论述方法相比,改变比较大。战国时期的诸子,常常是点数某人某家(氏)之名,举其核心学说以评判。在司马氏父子前后,有不少人还是像先秦诸子一样,谈论诸子百家(详见本书后文),但是逐渐衰微。或许有人会说,先秦本来就存在两种划分诸子学派的方式,司马氏父子“六家”之划分法的流行有其必然性,这一划分、评论诸子的方法必然取代点数诸子分别论述的方法。可是这仅是从结果来倒看历史现象,而且这一现象,或可能和战国末期到秦汉时期的学术风气变化有关[25]。更为关键的是,“九流”的来源和“六家”并不是一回事。
四 九流十家
《庄子·天下》篇讨论学术思想发展变化,汉初有《淮南子·要略》继续这一探讨。该篇结尾论述了太公之谋,周公之训及儒者之学,墨子用夏政,管子之书,晏子之谏,纵横修短,申子刑名之书、商鞅之法、刘氏之书(《淮南子》)的出现原因,目的则是批判这些学说为“救世之弊”而起,仅“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只有“刘氏之书”才“与世推移”,能“置之寻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
到刘向歆父子主持校书时,他们分群书为经传、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尊经崇古之意与《庄子·天下》接近[26];其区分诸子为“十家”,在六家之外,新增添了纵横、杂、农、小说几家。他们也进行了学术思想史方面的研究,其探讨“九流”盖出于古之某一王官,与《淮南子·要略》探究渊源相仿;分析九流长处及流弊,与司马氏父子之论接近,只是最推重儒家。
刘向歆父子的本职工作,是要为汉朝的皇家藏书校勘、分类、编目。就诸子书而言,所分的“九流十家”,是一个目录名称,在图书分类学的意义上,有首创意义。他们采用《尹文子》诸家、司马氏父子“六家”的模式,并有所补充,是一种可取的选择。而且这里的“九流十家”,也不是要取代百家,我们可以与兵书部分比较。《汉书·艺文志》兵书部分记有:“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诸吕用事而盗取之。武帝时,军政杨仆捃摭遗逸,纪奏兵录,犹未能备。至于孝成,命任宏论次兵书为四种。”任宏所录兵书四种当就是“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可以看出,兵书是由百八十二家删要为三十五家,最后分为四种。很明显,这里的“种”是不断删要、归并而成的。与《诸子略》相比较,此处兵书的“四种”对应于“九流十家”;而汉兴时的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恰相当于刘向歆父子校书时的去重定著,颇类似于刘向重新编订《战国策》等书。这说明,刘向歆父子“九流十家”中的“流”和“家”,是与“百家”不同类型的概念。以“九流十家”为框架的《诸子略》也说:“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向歆父子“九流十家”之“流”和“家”的意义等同于“种”,应该看作“百家”上面一层的纲目名称。
但是,“六家”本来不对应具体学派和人物,“九流十家”出现之后,每一家就有了相对固定的子书、人物。当“九流十家”这个创建的目录名称,连同他所对应的书籍,由史书附录进入史学,再进入学术思想史的领域之后,身价渐增,《庄子·天下》篇和《淮南子·要略》篇难望其项背。尽管后来书差不多都丢了,但是那个名目还在。后人“循名责实”,找寻目录的名称与内容之间的关系时,当然会发现“九流”的分类不彻底[27],不合理;可是,却少有人去质疑那名称本身了。而学者们越是批判某个名称不合理,就越是被这一套名称给套牢了。
总之,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期,每一个著名的“子”及其弟子,就可以成为一“家”。在诸子互相辩难、批判的过程之中,思想接近的学者趋于一致或者被别人放到一起批判,才逐渐产生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家”。胡适、冯友兰先生,可谓各得道之一偏。
现在看来,将“六家”“九流十家”作为我们讨论先秦秦汉思想史时基础“话语”、思想原型的状况,有必要做出改变了。
[1]胡适:《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台北版自记》,姜义华主编:《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5—6页。
[2]顾颉刚:《“道家”名之由来》,《侍养录(四)》,《顾颉刚读书笔记》第一卷,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版,第229页。
[3]顾颉刚:《战国诸子》,《侍养录(三)》,《顾颉刚读书笔记》第一卷,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版,第238—239页。
[4]参见《战国时顺时势与逆时势之学派》,《纂史随笔(一)》,《顾颉刚读书笔记》第一卷,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版,第472页。
[5]任继愈:《先秦哲学无“六家”——读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文汇报》1963年5月21日。此文有可能是受到汤用彤《论中国佛教无“十宗”》(《哲学研究》1962年第3期)的影响,而反驳冯友兰。
[6]任继愈认为先秦有“法家”,这可能是受到了当时意识形态的影响;任继愈认为司马谈“讲的六家,是汉初当时流行重要学派”,不确,详苏德恺文。
[7][美]苏德恺:《司马谈所创造的“六家”概念》,刘梦溪主编,《中国文化》1993年第7期。
[8][美]陈启云:《“儒家”、“道家”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中的定位》,《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历史论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9]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论文二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6—87页。原载《哲学研究》1959年第11、12期合刊。
[10]姜义华主编:《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43页。
[11]包括笔者所查阅到的[日]狩野直喜:《中国哲学史》(岩波书店1953年版),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三民书局1984年增订版),吴怡:《中国哲学发展史》(三民书局1984年版),韦政通:《中国思想史》(水牛出版社1986年第七版),臧广恩:《中国哲学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二版),以及[美]史华慈(Benjamin I.Schwartz),The World of Thought in Ancient China, by the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1985,pp.173-175,186-187,321。(此书有程钢译,刘东校:《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英]葛瑞汉(A.C.Graham),Disputers of the Tao: Philosophical Arguments in Ancient China,[美]倪德卫(David Shepherd Nivison):《剑桥中国先秦史》第11章“经典哲学著作”(剑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参见夏乃儒主编《中国哲学史三百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6—38页。
[13]参见庞朴《“六家”浅说——兼评“四人帮”的儒法扩大化》,《沉思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9—50页;杨宪邦主编《中国哲学通史》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4、115页;孙开泰《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及相互影响》,《文史知识》1988年第2期。
[14]鲁惟一明确指出:“刘向和刘歆所编的书目,作为遗产,所留下的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的分类却往往是错误的。”参见[英]崔瑞德、鲁惟一编《剑桥中国秦汉史》,杨品泉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96页。
[15]参见[美]史华慈《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程钢译,刘东校,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0—181、195—196、336页;[英]葛瑞汉(A.C.Graham),Disputers of the Tao: Philosophical Arguments in Ancient China, p.170.
[16]参见王利器《“家”、“人”对文解》,《晓传书斋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7]或以“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属《庄子·惠施》篇,亦不影响本文结论。
[18]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14页。
[19]此句横田惟孝以为他章错简(转引自何建章《战国策注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71页。何氏赞同此说),其他注家多不从此说。缪文远以为“此《策》为虚拟之辞,非实事也。”(缪文远《战国策新校注》,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645页),其他注家多不从此说[张清长、王延栋《战国策笺注》从之(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7页)]。盖此章全文或有夸张、讹误,但此事当有所从来,而“刑名之家”之称,极可能已经出现于战国晚期。
[20]参见廖名春《〈荀子〉各篇写作年代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年第6期。
[21]《史记·陈丞相世家》:“始陈平曰:‘我多阴谋,是道家之所禁。'”《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召平曰:‘嗟乎!道家之言: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乃是也。’遂自杀。”
[22]蒋伯潜、蒋祖怡:《诸子与理学》,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页。该书原为世界书局1942年所出版的“国文自学辅导丛书”之一。
[23]葛兆光:《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4—156页。
[24]参见董英哲《〈尹文子〉真伪及学派归属考辨》,《西北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王晓毅《国学举要·道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71页。有西方学者认为现存《尹文子》与王弼《老子指略》相似,就认为它大约成书于公元200年之后。见Dan Daor,The Yin Wenzi and the Renaissance of Philosophy in Wei-Jin China, University of London Thesis,1974,pp.1-39.转引自葛瑞汉(A.C.Graham),Disputers of the Tao: Philosophical Arguments in Ancient China, Open Court Publishing Company,1989,p.95n.按:此种根据“同文”判定文献年代的方法,有可能存在问题,参本书《“同文”分析法评析》。《老子指略》中与道对应的有“法者”“名者”“儒者”“墨者”“杂者”,比《尹文子》多“杂者”,又有:“夫途虽殊,必同其归;虑虽百,必均其致”,乃仿《论六家之要指》。宗静航《从语言角度探讨〈尹文子〉的真伪问题》(香港:《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2005年第45期)指出《尹文子》中有五个词为东汉魏晋时期的词语。但是这些词并不见于本文上引段落,本文上引段落或有所本。
[25]战国时期,学术中心地区是“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学派不断细分,学术边缘地区如秦、楚,则出现了像《吕氏春秋》这样的大融合著作,和《庄子》外杂篇、《鹖冠子》等这样思想折中的作品。学术中心地区守师说较严,《孟子》记陈良之弟子陈相归附许行,在学术宗旨上是尽弃前学,汉代经书传授还有家法;学术边缘地区,学者转益多师。秦火之后,学术融合和学者杂学百家言的趋势很明显。“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是汉初的实际情况。可参《战国中晚期至秦汉的学术转型》一文,收录于《战国秦汉时期的学派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6]《庄子·天下》说“古之人其备乎”,古之道术“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
[27](清)江瑔曾经指出:“大氐所谓某家之学者,皆综其学术之宗旨言之。必其宗旨纯一,可以贯澈初终,成一家言者,而后举其纲以括其目。然窃援名以核实,惟名、法、墨、农、阴阳五家为名正而言顺(按墨为学术之名,与名、法诸字同,非墨子之姓,详见下),余皆于理有未安……”见氏著《读子卮言》卷1,清华大学藏排印本,第二十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