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话语与中国现代诗歌
- 刘继林
- 5268字
- 2025-04-27 18:06:25
第一节 民间话语的前现代考察
一 基于汉语语法语义的分析
同印欧语系相比,汉语语法具有这样的特点:(1)汉语是分析型语言,缺少形态手段。汉语在构词时,多用“意合”[2],而不是“形合”。古汉语中的词汇大多是单音词,一个字一个音节,也就是一个词。古代也有双音词,但大多是人们按照习惯把两个单音节词拼合在一起,凸显表意成分,而隐去诸多细节。(2)汉语是重语用的语言。一个词语可能有多重意义指向,其“能指”可能无限丰富,而其“所指”则相当的模糊。其具体的语法关系和语义跟词语使用的语境密切相关。[3](3)汉诗是诗性的语言。它感性而写意,虽言简意赅,却模糊而笼统,在反映事物的细致与精确性上,在逻辑推理及理性思维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民间”一词的构词及使用就典型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
从语法构词的角度看,“民间”(jiān)是一个复合性名词,由表示人物的名词“民”与表示方位的名词“间”意合而成的。从字面上,我们就很容易将“民间”理解为“老百姓中间”、“民众中间”或者“人民群众中间”。从古至今,在我们的汉语使用中,“民间”的意义似乎都相当稳定,没有太明显的语义变化。但我们若细细地去作一番探究和考察,就会发现:“民间”这一使用频率极高的汉语词语,其意义其实相当含混。在其构成和使用中,我们都隐去了很多细节性的问题。诸如:(1)“民”到底指向哪一部分人群?(2)“民”在汉语史中,其意义有无具体而明显的变化?现代汉语中的“民”与古汉语中的“民”有无差异?(3)“间”到底如何去理解?是一个“时间”概念,还是一个“空间”概念,还是二者兼而有之?(4)“民”与“间”组合在一起,“民”与“间”构成怎样的复合性关系?到底是不是偏正关系?偏义的重心是在“民”上还是在“间”上?……而要弄清楚这些细节性的问题,就必须在“上下文”,即具体的使用语境中去把握。
下面,我们分别来考察一下“民”和“间”:
首先,我们来看看“民”。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民”乃国家之根本。据比较权威的《汉语大字典》[4]对“民”的解释,上古时期的“民”的意义有三种:
(1)人,人类。作为群像出现,以区别于动物。最典型的例子有:“厥初生民,时维姜嫄”(《诗经·生民》),“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左传·成公十三年》),孔颖达疏曰:“民者人也。”
(2)奴隶。古代奴隶社会将比较驯服的战俘的左眼刺瞎,强迫他们劳动而使之成为奴隶。这种瞎了左眼的奴隶便是“民”。根据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从造字法来解释“民”():“民,作一左目形,而有一刃物以刺之”,“周人初以敌囚为民时,乃盲其左目以为奴征”。梁启超在《太古及三代载记·附三苗九黎蚩尤考》中也认为民就是奴隶,“因其蒙昧,亦谓之民”,梁启超自注“民之本义为奴虏”。[5]
(3)庶民,百姓。指有别于君主、群臣百官和士大夫以上各阶层的庶民,多与“君”“臣”“人”相对,处于社会的底层,地位较为低下。“宜民宜人,受禄于天”(《诗经·大雅·假乐》),朱熹注曰:“民,庶民也。人,在位者也。”(《诗集传》)
“民”作为古汉语中最为重要的词汇之一,其基本义或原初义如上所述。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该词在使用和诠释中,很容易让人联想到:(1)芸芸众生“绵绵民民”的群体特征(初民、民众);(2)种田务农者“俯首力作”的职业特征(乡民、野民);(3)平民百姓“微贱低下”的身份特征(贱民、草民);(4)萌俗氓隶“懵懂无知”的心智特征(愚民、群氓);[6]凡此种种。正是这些从“民”的形象概括出的特征,构成了“民”与生俱来的某种贬义。故《说文》释“民”曰:“民,暝也,盲也,盖皆愚昧无知之义。”因而,在“民”的话语实践中,我们不仅要了解“民”的基本意义,还要通过还原“民”在话语实践中的具体历史、文化、语境、氛围等,来探究“民”可能存在的不言之义或者说贬义,以此来窥探其背后所潜隐的文化或意识形态内涵。当我们结合具体的上下文,意识到话语言说中“民”的潜隐之义时,也许我们就可以顺藤摸瓜,参透“民间”话语背后所隐藏的“权力”(福柯语)。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间”。
“间”,本作“閒”(闲),从門从月,“大门当夜闭,闭而见月光,是有閒(jiàn)隙也”(《说文·徐锴注》)。后世在表示间隙(空间概念)、间隔(时间概念)时,为了表示与“闲”的区别,重新造了一个“間”字,从門从日。“间”(jiān)作为名词,其意义有二:(1)表示一时间或空间概念。如,“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诗经·齐风·远》),“七八月间旱,则苗槁矣”。(《孟子·梁惠王上》),“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礼记·乐记》),“黄河远上白云间”(王之涣《凉州词》)。(2)表示两个事物的关系概念。如,“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曹丕《典论·论文》)。
长期以来,作为表时空概念或表关系概念的名词“间”,一般都是附着在其他名词的后面,构成偏义性的“×间”或“××间”,词义的重点在“×”和“××”上,“间”只起到辅助性作用。诸如“田间”“时间”“空间”“人间”“晚间”“车间”“坊间”“民间”“天地间”“君臣间”“人世间”等。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民为本”的传统社会里,人们在“民间”一词的使用和理解上,均把意义的重心和考察的重点放在“民”上,“间”就只是一个辅助性的后缀或尾巴。
其实,“民间”之“间”还存在巨大的阐释空间。因为“间”,既可以指向“时间”,也可以指向“空间”。按照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时间和空间是社会生活环境”的说法[7],我们完全可以将“间”视作“民”之社会、历史、文化存在的时空场域,即“社会生活环境”来看待,“民间”的考察也许呈现出的就是另一番情景。从时间的维度,我们可以考察“民间”话语的历史演变,特别是考察中国社会在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民间”作为一种传统是如何被言说以及怎样言说的,其中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异等。从空间的维度,我们可以考察,自近代以来,西方“民间”话语(民俗学、人类学、民族主义、大众文化、后现代文化等)与中国本土“民间”话语的差异,以及两者间的冲突与碰撞、融通与交流;还可以考察,自20世纪以来,中国在从一个以乡村为主体的传统农业社会走向以都市为主体的现代工业社会时,“民间”话语言说的背景和场域发生了巨大变化,由此导致了社会文化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二 基于中国社会历史的考察
“民间”一词,古已有之。成书于战国至西汉初年的《墨子》[8]上有这么一段:“子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上以说王公大人,废大人之听治,下以说天下百姓,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故当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墨子·非命上》)这大概是“民间”作为一个独立的汉语词汇使用的最早记载,此处的“民间”主要指向的是与王公大人相对的下层平民百姓。此后,“民间”一词开始较为广泛地被使用。诸如:
齐桓公微服以巡民间。(《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诸侯出疆必具左右备一师以备不虞,今蔡侯恣以身出入民间,至死闾里之庸,甚非人君之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第六》)
于是项梁然其言,乃求楚怀王孙心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从民所望也。(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
至若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赵他羽公子、南阳赵调之徒,此盗跖居民间者耳,曷足道哉!(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
汉宫行庙略,簪笏落民间。[9](唐·黄韬《寄献梓山侯侍御时常拾遗谏诤》)
得旧纸本于民间,比今所见犹为完好。(苏轼《书琅玡篆后》)
民间皆言爷人起兵事尤不成,从之者甚众。(《资治通鉴·晋纪二十一》)
中秋夜,贵家结饰台榭,民间争占酒楼。(《东京梦华录》卷八《中秋》)
冬至谓之亚岁,官府民间各相庆贺,一如元日仪。(《增补武林旧事·西湖游幸》)
圣上喜迎新进士,民间应得好官人。(元·王冕《送王克敏之安丰录事》)
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促织》)
……
特别是到了唐代以后,随着小商品经济的出现和发展,“市”开始热闹和繁荣起来,原来散居的乡民开始向以城镇为中心的商品集散地会集,成为以交换和贸易为生存手段的工匠、商贩、艺人。在当时主要的大都市,长安、东京、临安、大都、苏州、扬州等地,出现了特殊的“市民”阶层。“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市民”阶层的出现之后,“民间”的意义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此时的“民”,不再仅仅是“乡野草民”,也包括这些来自乡村而在城市乞食的“市民”。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意识(主要是朦胧的“自由”“独立”观念)得到了高扬,“市民”不仅有着强烈的经济利益驱动,而且还有着基本的政治渴求。“民间”与官方相对立的意义越来越明显。究其原因,唐宋,尤其是元明以来,政治层面上,统治阶级强化了封建的专制统治,加大了对底层特别是“民间”社会打压的力度,使底层与上层、民间与官方的对立情绪越来越明显;经济层面上,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的强势崛起,出现了带有早期资本主义色彩的商品经济形式;思想层面上,以阳明心学与李贽“童心说”为代表,大力宣扬思想与人欲的双重解放;文化层面上,以市民为主导的通俗文化相当繁荣,倡导真性、真情的文艺观等。这一切导致了思想文化的下移、市民意识的高扬,共同催生并形成了一个庞大而独立的、与官方(庙堂)相对的古代“民间”社会。
综合起来看,中国前现代社会“民间”话语主要呈现为:
(1)空间意义的“民间”——“民间社会”。主要指向以自然状态呈现的乡土中国社会,包括田间地头、桑间濮上、勾栏瓦肆、街头巷陌等场域和空间。
(2)文化意义的“民间”——“民间文化”。主要呈现一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边缘和在野状态,身居边缘而远离朝廷,远离中心,远离主流,远离正统。
(3)社会意义的“民间”——“民众群体”。主要以“群”和“众”的姿态呈现,处于社会和文化的底层,主要相对于贵族、官吏、富人阶层而言,是一种潜在的可资利用的社会力量。
通过以上我们对“民间”的语法语义的分析和对中国古代社会(前现代)“民间”话语的梳理,我们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在使用“民间”这个概念时,上述三种意义一般兼而有之,并不能截然分开。“民间”作为一个中国概念,在其话语实践中,实际隐含着中国人极其强烈的“功能指向”和“实用色彩”以及根深蒂固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
从“民间”一词的语义上来看,“民”的意义具体而实在,易于理解和把握;而“间”的意义则相对抽象而虚空,难以去阐释和说明。因而,中国人在“民间”问题的处理中,就很自然地把重点放在了“民”上。中国历代统治者也十分重视“民”以及来自底层社会的“民间”声音。诸如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孟子·尽心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其实,中国古代社会所倡导的“以民为本”,乃是聪明的统治者看到了“民”对于维护其统治的重要性,正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因为通过考察“民间”话语,王者可以“观风俗,知得失”,亦可以“观风俗,知厚薄”(《汉书·艺文志》),最终通过“民间”“以驭其民”(《周礼·天官·大宰》),使民众服从其统治罢了。所以,“民间”从最初的被言说以来,就一直带有很明显的功能指向和实用色彩。透过“民本”的外衣,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社会的“民间”话语存在一个巨大的被利用、被功能化的成分,是一个“在”而“不属于”的存在。“民间”话语言说的背后其实隐藏了许多隐而不显的“权力”。
另外,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民间”话语中,潜隐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广泛存在。诸如“主”与“奴”、“君”与“民”(“民为贵,君为轻”)、“官”与“民”(“民,庶民也。人,在位者也”“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官府”与“民间”,以及与之相关的“雅”与“俗”、“贵”与“贱”、“上”与“下”等概念,都鲜明地烙有互相对立的痕迹。“民间”话语实践中的二元对立思维,说明了中国底层民众与上层统治阶层在社会文化中的不对等地位,以及由此导致的“民间”对上层强烈的反抗情绪和不懈的战斗精神,民众的这种可贵品质是值得肯定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在峻急的社会转型语境或所谓的民族主义、集体主义语境下,很容易促成一种激进而盲动的反叛情绪。民间英雄的慷慨激昂与民间大众的热血沸腾,交相呼应,互为激荡,形成Le Bon[10]和Park等多年前所谓“彼此不分、万众一心”的集体行动效应。[11]民间的这种极度情绪化的集体盲动效应,就具有“群氓”的色彩。他们拒绝理性而复杂的思考,只简单地选择两个极端,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这样就极容易被利用,成为统治阶级改朝换代的工具。[12]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民间”就可能成为政治革命的利器和意识形态的工具。中国历史上历次的农民起义、市民暴动,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并在20世纪中国急剧变动的社会革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