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喀木西南志略》整理

整理说明

一、《喀木西南志略》,作者程凤翔[1],清宣统三年(1911 年)四月成书,稿成后一直以抄本传世。目前,仅在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发现《喀木西南志略》手抄本一部,抄制时间为1959 年,抄制单位为当时的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

二、此次整理点校注释工作,基本依照陈垣先生提出的“校勘四法”(对校、本校、他校、理校)进行,以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藏《喀木西南志略》1959年手抄本为依据,同时结合程凤翔及时人遗留下来的往来文书、私家笔记、日记行纪及相关著作等其他文本进行对勘。

三、本次整理点校注释工作,对书中的典故、引文,均尽量找出原始文献,指出其资料来源。志中所记人物、地名、事件及地理方位、桥梁道路、名胜古迹等,尽量参照《大清一统志》《四川通志》及其他西藏地方志、地名录等相关记载,在其页下作注释,以方便读者比较。

四、本次整理点校注释工作,采用简体横排的形式。若逢用简体易致歧义时,则用繁体字。底本中个别难以辨识的字、词,均不擅改,用方框“□”标出。

五、底本中存在的诸如脱文、衍文、讹字等,若其他文献可资参校的则尽量予以校正,并在校语中加以说明。

(1)脱:在()内补入脱漏的文字。

(2)衍:将衍字写在 〈〉 内。

(3)讹:在讹字后用 〔〕 标出,写入改正的文字。

六、本次整理点校注释力求简明扼要。属于语义、音读方面的内容,一般不作注。

七、注释征引资料均详明出处。首次引用时按时(朝)代、撰编者、书名、卷次(或篇章名)、版本、页码为序标明;尔后引用只注撰编者、书名、卷次(或篇章名)、页码。先秦要籍、著名史志则省略撰编者名。

八、注释中出现的数字,除括号里表示公元纪年者和其他个别特殊情况下可用阿拉伯数字外,均用汉字,卷次、页码的写法按古书惯例,如卷二五不作卷二十五,一一九页不作一百一十九页。

九、需要专门说明的是,《喀木西南志略》手稿中对当地民族和部落的一些称呼、表述,我们并不赞同。但是,为保存史料,保留资料的全貌,我们在反复斟酌后,还是全文录入,相信广大读者具有鉴别能力,也不会受原书中少数文字中不当称呼和表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