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一 研究缘由

随着文学实践的变化以及对文学认识的深化,文学活动过程中的物质性因素成为文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文学制度是文学物质性因素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向度,文学制度规约了文学的生产、传播和接受等诸多层面的内容,并且文学制度体现出的物质性因素又会转化为文学活动中的意识性因素。因而文学制度这一术语打破了文学研究中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的壁垒,为我们更好地认识文学、文学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视角,而文学评奖制度是文学制度中极为重要的面向。在中国现代文学史30年的进程中,在面对民族生死存亡的语境下,文学评奖是少之又少,除了20世纪30年代《大公报》举办过文学评奖外,没有举办过全国性的文学评奖。因而在1949年随着全国解放,华北文协商议成立全国文协,并筹备全国第一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4月全国文代会筹委会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推荐近五六年来优秀的文艺作品,这个评选委员会成立了五个小组,负责对诗歌、小说、通讯和说书词、戏剧、音乐、美术等体裁的作品进行编选[1]。这可以视为对全国性文艺评奖的一种尝试,但这一尝试最终没有完成。新中国成立后直到1978年,我国对文学走向的调控、管理和规范的体制性力量依然较为单一,对文学进行管理和调控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文学批评,甚或是以文学批评运动的方式来完成。

在这一背景下,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的评奖就是“空前的、过去没有过的”[2],“是建国三十年来的一个创举”[3]。在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奖之后,相继出现的各种全国性文学评奖有:1980年开始的由《文艺报》《人民文学》和《诗刊》编辑部主办的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和新诗奖,以及1981年由中国作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作协”)主办且延续至今的专门针对长篇小说的茅盾文学奖,等等。由此可见,几乎每一类体裁都有与之对应的全国性文学奖项,并且在当时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地位举足轻重的报纸,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等等,都会就此发表相关报道和评论。文学评奖成为这一时期文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事件,1978年就成为新时期文学评奖制度建立的一个坐标。到目前,文学评奖已经走过了40多年的历程,40多年的文学评奖活动成了新时期以来不可回避的重要的文学事件。因而对1978年以来的文学评奖的考察为我们认识新时期文学和文学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视角,通过对不同时段的文学评奖的考察,既有助于我们重返文学活动现场,把握特定时段文学场域的结构及由此结构产生的文学活动动力机制;同时,文学评奖作为开阔文学研究视野的一个有效切入口,将文学活动置于更宽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视野中来考察,加深我们对文学和文学活动,以及文学与社会和时代关系的认识,并为我们思考何为文学的意义提供一个有价值的路径。

二 研究现状

由于文学研究领域的扩大,对文学制度以及文学制度的重要面向文学评奖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地进入研究者的视野。目前,对文学评奖制度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对文学评奖与文学制度关系的研究。其主要是在文学制度的框架下阐释文学评奖或者是某一具体的文学奖项,克服了简单的文学评奖价值论研究的局限性。如吴俊《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制度性之辨——关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之类“国家文学”评奖》、赵普光《体制的“磁场”——文学评奖与20世纪80年代文学制度的重建》、刘俐俐《中国文学场域视野下文学评奖综合考察的理论发现与问题》、霍纪超《中国文学评奖的制度架构》、万安伦《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奖励机制研究》、南京大学博士生王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范国英《茅盾文学奖的文学制度研究》,等等。同时,在一些探讨文学制度相关问题的论文和专著中也兼及对文学评奖制度的思考,如洪子诚《问题与方法——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讲稿》、邵燕君《倾斜的文学场——当代文学生产机制的市场化转型》、王本朝《中国当代文学制度研究》、张均《中国当代文学制度研究(1949—1976)》、范国英《新时期以来文学制度研究》,以及张炯、雷达、孟繁华、於可训、王彬彬、顾骧、张颐武、胡平等对文学评奖的指导思想、评奖标准和程序等制度性因素的研究。这类研究主要是从文学制度的视角来考察文学评奖作为一个制度性的因素对文学活动的规约和影响,以及文学评奖制度与一定时期文化政策、文学场和社会场中各种力量之间交互作用的关系。

二是对具体文学奖项的研究。这类研究主要是通过对某一具体奖项的考察,探究此奖项的评奖机制、价值取向以及与文学场和社会场之间的关系。如邵燕君《大师的“大家”,还是大众的“大家”?——从“大家·红河奖”的评选看“民间奖”的市场化倾向》、邢洋《一九七九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研究》、任美衡的博士学位论文《茅盾文学奖研究》及其对茅盾文学奖进行研究的系列论文、丛治辰《茅盾文学奖的“表”与“里”——以茅盾文学奖评语及授奖辞为中心》,等等。目前对一些具体的奖项,比如鲁迅文学奖的研究也成为硕士学位论文的重要选题。此类研究作为个案研究,从微观的角度以具体和翔实的分析为基础,对具体的文学评奖活动运作机制、评奖标准和价值取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三是对文学评奖与文学活动、文学现象和社会现象之间关联的研究。如张丽军《文学评奖与新时期文学经典化》,张丽军《文学评奖机制改革与新时期文学》,王春梅、滕懿慧《试论90年代以来市场化背景下文学评奖机制的特点及影响》,郝庆军《政治转型与文学领导权的集中——1976年政治生态变革与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设立》,等等。这类研究主要探究文学评奖与文学活动之间的关联,对文学评奖与文学的建构关系进行了有意义的思考。

四是对1978年以来的某类文学评奖的研究。这类研究主要是梳理某种类型的文学评奖,以及对该类奖项的运作机制、体现出的价值观等问题的思考。如崔道怡对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进行梳理的系列论文,洪志纲《权威的倾斜——对新时期以来全国历次短篇小说奖的回顾与思考》《回眸:灿烂与忧伤——对新时期以来全国历次中篇小说奖的回顾》,刘巍《“读者来信”与新时期文学秩序——“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的“读者来信”之辩难》等。此类研究主要将奖项置于一定的时间长度内来思考,其对文学评奖动态过程的把握,既实现了对某一奖项时间性上的考察,同时也呈现出文学奖项在时间的流动中,由于语境的变化,文学评奖本身衍化的状态。

五是对文学评奖的批判性反思。此类研究以文学性作为主要的参照系,对文学评奖以及文学评奖活动做出批判性反思。如黄发有《以文学的名义——过去三十年中国文学评奖的反思》、段崇轩《文学评奖的功与过》、解玺璋《文学评奖:告别喧嚣》、罗长青《新世纪文学评奖争议现象述评》,等等。这类研究主要从文学评奖与文学价值和功能实现的角度批判性地反思文学评奖,对如何更有效实现文学评奖对文学活动的推进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国外一些学者如彼得·比格尔(Peter Burger)、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r Habermas)、罗贝尔·埃斯卡皮(Rober Escarpit)、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等的理论已经成为国内研究文学制度的主要理论依据。不过,海外学者对1978年以来的中国文学评奖的研究几乎还是空白。

从文学评奖的研究现状来看,众多的学者已经从不同的向度对文学评奖做出了有价值的思考和研究,这有益于认识新时期文学和其中重要的制度性因素——文学评奖。不过,从整体上来看,对1978年以来中国文学评奖制度的研究还较为零散,缺乏一种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研究。本书力图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层面上实现对1978年以来中国文学评奖制度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的考察。

三 研究方法

一是将1978年以来40多年的文学评奖置于改革开放的时代宏观背景下来考察。结合40多年来不同时段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语境的变化,阐释文学评奖制度的演变,由此透视不同语境下文学活动呈现出的样态及其与文学评奖制度的相互关系。

二是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结合文艺社会学、当代哲学、美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多学科理论,阐释新时期以来文学评奖制度的形成,以及文学评奖在文学场和社会场中具有的作用、功能和价值。

三是宏观研究和微观分析、个案研究相结合。一方面,从宏观角度全面把握新时期以来文学评奖制度的建立、变化和衍化过程;另一方面,又重返历史现场,将文学评奖置于不同时段具体的历史语境中来考察,详细解读不同阶段文学评奖的评价标准、价值取向和运作机制等问题。同时,通过个案研究来呈现文学评奖在时间中的衍化轨迹、具体的评奖机制和价值取向等问题,以及文学评奖与文学场和社会场之间的复杂关系。由于自1978年设立文学评奖制度以来,只有茅盾文学奖从1981年设立,一直延续到当下,对茅盾文学奖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把握40多年的文学评奖历程衍化的轨迹。因此,本书以茅盾文学奖为主要个案,同时兼顾对其他奖项如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老舍文学奖等的覆盖和研究。

四是经验现象和理论分析相结合。对1978年以来中国文学评奖制度的研究首先是以文献材料的把握为基础,从材料本身提炼观点,从对经验现象的分析中获得对文学制度和文学评奖等理论问题的认识,而不是用理论来切割经验现象。

四 主要概念

本书是在现代的语境下使用文学制度这一概念,也就是文学制度是现代以来才出现的文学事件,文学制度的一个重要面向就是文学评奖。而与“现代”这一术语紧密相关的就是“现代性”和“现代化”这两个概念。对“现代”“现代性”和“现代化”这些概念的考量首先需要具有一种全球化的眼光和视野,但是更为重要的是,“现代”“现代性”和“现代化”在不同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又呈现为不同的样态。正如以色列社会学家艾森斯塔特所言:“大多数社会的广泛制度领域,即家庭生活、经济政治结构、都市化、现代教育、大众传播和个人主义取向中,产生了一种趋向结构分化的普遍趋势,与此同时,界定和组织这些领域的方式在它们的不同发展阶段则大相径庭,从而引发了多元的制度模式和意识形态模式。”[4]因而对“现代”“现代性”和“现代化”这些概念的思考,一方面要厘清其在全球化语境下的共性;另一方面更要将其置于中国特定的现代化进程中来考量,还原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质和路径,以及中国现代化进程对人类全球化进程提供的有价值的思考和实践。本书将文学制度和文学评奖置于现代的语境中来思考,一方面体现人类现代化进程中的共性,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突出在中国特定的语境中,文学制度和文学评奖呈现出来的样态。

在古代是宗教或传统为世界立法,宗教或传统就成为阐释世界的最重要的参照系,而文学活动本身也处在古代这一认知和阐释世界的框架内。在西方主要是上帝和上帝的话语《圣经》为世界立法,也成为解释人、世界和宇宙的依据。在中国,就孔子看来,阐释世界的依据主要是更早时期特别是周朝的体现了“天道”的“圣人言”。因而在古代,对世界的阐释是依据某种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参照系来完成的。这样一来,在西方文学主要用于宗教的目的,在中国孔子强调的是“述而不作”,是对“圣人言”的不断阐释,文学的目的主要就是“文以载道”。自从人类进入现代以后,古代的这套认知体系和价值体系不断受到质疑和解构,其动因在于,随着人的理性精神的觉醒,个体人的主体性逐渐从萌芽到确立。这一过程中最明显的表征之一就是,到18世纪,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兴起了。同时18世纪也被称为“书信世纪”,“写信使个体的主体性表现出来”[5]。在这一语境下,“作者、作品以及读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内心对‘人性’、自我认识以及同情深感兴趣的私人相互之间的亲密关系”[6]。这样一来,文学就从古代的神圣领域进入世俗世界,也就有了现代意义上的用于表情达意的文学。因而可以说,在古代,人依据传统或上帝的话语来阐释世界,进入现代之后,人成为这个世界的立法者和阐释者,这也就成为古代和现代在文学层面基本的区别。

当人用理性的解剖刀将世界划分为相对独立的领域时,从不同的角度看到的世界是有差异的,因而也就有了从不同的视角对世界的阐释。现代性这一概念就表达出人进入现代之后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正如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所言:“在后传统社会中情况并非如此,其中不存在基本信仰的同质性,不存在假设的共同阶级利益,相反,相互角力的平等的生活方式具有无法透视的多元性。可以肯定的是,在主体间性的团结概念中,普遍的同一性与整体性涵义已经不复存在了。”[7]可以说,自从人类进入现代之后,存在于古代的那种稳定性消失了,人类处在瞬间、变化和流动之中,也就是人类和世界处在现代化进程中。因而,现代性这一概念本身也处在流动当中,由于缺少某种稳定性,现代性成为一个具有开放性且难以闭合的概念。

“现代化”这一概念是对现代性流动状态中的某一特定样态的概括。英国文化理论家雷蒙·威廉斯在《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中指出,与Modern最接近的词源为法文moderne、后期拉丁文为modenus。Modernize与Modernization这两个词与Institution(机制、制度、机构)和Industry(勤勉、实业、工业)有关,通常用来表示完全令人喜欢或满意的事物[8]。也就是说现代化给我们允诺了光明和理想的未来。而Institution(机制、制度、机构)是“用来描述某个明显的、客观的与有系统的事物”[9],在20世纪,Institution也“用来表示社会中任何有组织的机制”[10]。Industry有两种主要含义,“人类勤勉之特质,生产或交易的一种或一套机制(Institution)”[11]。从理解现代化(Modernize与Modernization)的两个关键词Institution和Industry来看,它们都与人的理性精神和人的主体性的确立有关,也就是人的理性能力可以将世界划分为不同的领域,然后对不同的领域进行组织、规划和安排。不过,“现代化”术语还强调:这种组织、规划和安排是必须符合或服从规律的客观性的,这可以避免人的主体性带来的不必要的问题。这种客观性的重要表征就是某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制度的建立。由此可见,现代化在认同人的理性精神和人的主体性时,也强调外在于人的客体或世界的客观性,以及这一客观性对人的主体性的规约和限制。正如英国文艺理论家伊格尔顿所言,“在现代人的豪言壮语(‘我只从自身获得价值’)和沉重呼喊(‘在这个宇宙里我是如此孤独’)的世界里,若没有客观性的标准,主体便会转向自我赋予价值”[12]。即当人的主体性一旦彻底摧毁世界的客观性时,人就会完全转向自身寻求真理和价值,进而人的追寻在一定层面上就失去了客观、稳定的基础。因而,人的主体性所具有的创造性能力应是维护而不是损害客观性,客观性无疑是实现主体性的基础和条件。“现代化”这一术语力图将人的理性和主体性放在某种客观和稳定的轨道上,在一定层面上,对进入现代社会的人的主体性的过度膨胀具有一定的限制作用。

在现代语境中,人的主体性一旦确立,上帝或传统的权威就受到质疑,混沌的世界逐渐被去神秘化了。去神秘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世界只有在被划分为不同的领域时才会变得清晰。而世界一旦被划分为不同的领域后,各个领域自身特有的逻辑和规范就凸显出来,人的理性能力是可以掌握和运用这些逻辑和规范的,进而人就可以依据这些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的逻辑和规范来影响某一特定领域,甚至是整个世界的走势。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制度以及与制度的建立一体两面的学科和学科分化,“直到十八世纪末,从制度化角度来看,科学、道德和艺术还分化成不同的活动领域”[13]。也正是自现代以来,文学活动就处在特定的文学制度的场域中,制度确定了文学的边界,成为界定文学的主要力量。中国文学制度的现代性探索从晚清就已经开始,不过,由于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进程处身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语境中,因而,其文学制度的现代性进程也就形成了某种与西方不同的色彩。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我们在具体讨论中国文学制度现代性进程中的异质性之前,首先需要厘清的依然是现代性语境下制度的某种共性,进而才能更为有效地思考现代性的这一共性在与不同文化环境的碰撞中产生出的异质性。

雷蒙·威廉斯在《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中对Institution做了一定的阐释。当Institution被解作“制度”时,它被用来描述“某个明显的、客观的与有系统的事物”,也就是“一种被制定、订立的事物”[14]。由此可见,制度首先是由人订立的,并且又具有不受人制约的客观性。即制度一方面是建立在人的主体性之上,另一方面制度又要限制人的主体性。因此制度本身就充满了悖论,这一悖论就是制度面对的难题和困境,是否能在这两个面向之间形成平衡的支点就是制度有效性和合理性能否实现的关键。正如伊格尔顿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所言,“我们自己的文学定义是与我们如今所谓的‘浪漫主义’时代一道开始发展的。‘文学’(literature)一词的现代意义直到19世纪才真正出现”[15]。毋庸置疑,自现代以来,关于文学的定义是与想象力和创造力紧密相关的,而想象力和创造力总是会渴望突破任何既有的边界。因而一方面,制度与极具创造性的文学活动之间是存在抵牾的,另一方面,制度的客观性又能在一定层面上限制人理性的过度膨胀对文学活动带来的破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可以限制过多的人为因素对文学活动的干预和介入。“正是通过运用‘程序规则’,才能够使某个领域成为科学,因为程序规则能从分析中‘击碎意识形态限制下的错误’。这些程序规则,是对个人的客观和公正的不可靠性的隐含承认。”[16]因而制度可以为文学活动提供一定的独立话语空间,在一定的层面上正是制度使自由的文学活动成为可能。在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进程中,制度对人的介入的限制,对新时期文学的健康发展是产生了相当的作用的。“现在‘双百’方针已经列入我国的宪法,这就保证了人民有进行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自由,保证了文艺创作和文艺评论有互相竞赛和互相争论的自由。”[17]也就是说,文学活动的制度化被看作实现文学艺术创作自主和自由的保障。正是在此意义上,陶东风认为,“中国文艺的自主性的缺乏说到底是因为中国社会还没有发生、更没有确立类似西方18世纪发生的制度性分化,文学艺术场域从来没有彻底摆脱政治权力场域的支配(这种摆脱不是个人力量可以胜任,而是要依赖制度的保证)”[18]。制度面对的这一困境本身就是现代性的题中之义,现代性在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后,也容易使人坠入关于人的主体性神话和陷阱中,人在摆脱神和传统的束缚之后,却可能被人的主体性所限制。因此,如何将人的理性和理性能力安置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就成为一个需要不断解决和思考的问题,这也是制度和文学制度需要面对的问题。

另外,既然制度是由涉及诸多面向的综合体系及由此衍生出的具体规则和规范所构成,那么,文学制度必然包括规约文学生产、文学传播和文学接受等方面的一整套机制。法国思想大师布迪厄在《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中,对限制和规约文学艺术活动的制度性力量涉及的具体面向做了较为完整的描述。“作品科学不仅应考虑作品在物质方面的直接生产者(艺术家、作家,等等),还要考虑一整套的因素和制度,后者通过生产对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品价值和艺术品彼此之间差别价值的信仰,参加艺术品的生产,这个整体包括批评家、艺术史家、出版商、画廊经理、商人、博物馆长、赞助人、收藏家、至尊地位的认可机构、学院、沙龙、评判委员会,等等。此外,还要考虑所有主管艺术的政治和行政机构(各种不同的部门,随时代而变化,如国家博物馆管理处,美术管理处,等等),它们能对艺术市场发生影响:或通过不管有无经济收益(收购、补助金、奖金、助学金,等等)的至尊至圣地位的裁决,或通过调节措施(在纳税方面给赞助人或收藏家好处)。还不能忘记一些机构的成员,他们促进生产者(美术学校等)生产和消费者生产,通过负责消费者艺术趣味启蒙教育的教授和父母,帮助他们辨认艺术品,也就是艺术品的价值。”[19]文学活动涉及作家、作品、读者、世界四个最为基本的面向,因而文学制度作为规约和限制文学活动的制度性或体制性力量,就通过调节这四个因素涉及的各个面向来实现对文学的调控和管理。同时,文学制度并非仅仅限于对文学活动涉及的物质性因素的规范,文学制度还会归约和建构文学活动中的意识性因素,并形成相应的文学观和文学价值观。“文学体制这个概念并不意指特定时期的文学实践的总体性,它不过是指显示出以下特征的实践活动:文学体制在一个完整的社会系统中具有一些特殊的目标;它发展形成了一种审美的符号,起到反对其他文学实践的边界功能;它宣称某种无限的有效性。”[20]自现代以来,文学和文学活动就存在于特定的文学制度场域中,是制度确定了何为“文学”或“好的文学”。也就是当文学在摆脱宗教和传统对其的限制后,在欢呼现代制度带给文学自由的同时,却也落入了制度的陷阱和桎梏中。

文学评奖作为文学制度的一个面向,无疑也是现代性进程中产生的必然结果,因而,制度或文学制度体现出的现代性悖论同样也会投射到文学评奖上。同时由于文学评奖在文学制度涉及的诸多面向中,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因此,现代性悖论在文学评奖上的表现又有其独特性。文学评奖鲜明地体现出,现代以来人类的精神活动和精神活动成果得到了尊重和认可。“诺贝尔奖颁发仪式是隆重的,也是严肃的。诺贝尔基金会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是对知识的尊重,对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人的尊重。”[21]评奖把人的主体性和人的理性能力放在一个崇高的位置上,这一点也导致现代性的悖论或制度(文学制度)的悖论在文学评奖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既然文学评奖预设了某种被普遍接受的肯定性价值判断,那么评奖就具有使某个作家或作品成为“圣物”(布迪厄语)的可能性,而来自人的这种价值预设又从何处获得不可动摇的保证呢?正如布迪厄所言,“对游戏(幻象)及其规则的神圣价值的集体信仰同时是游戏进行的条件和产物;集体信仰是至尊至圣权力的根源,这种权力有助于至尊至圣艺术家通过签名(或签名家)的奇迹把某些产品变成圣物”[22]。也就是文学评奖作为某种“游戏”,得以完成的条件和结果就是对其“神圣价值的集体信仰”。而在人不断解构了先验的权威之后,在多元主义的时代,人如何能确保其提供的观念体系和意义体系具有神圣的价值呢?因而关涉文学评奖的最为重要的面向就是,这种肯定性的价值判断是由谁来做出的。目前,为了保证文学评奖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文学评奖主要是由文学场中占据核心位置、拥有一定话语权的组织和机构来完成。由于不同的组织和机构在场域中所占位置的不同,与其位置相匹配的评奖策略和评奖标准就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中国新时期以来的所谓的“政府奖”和“民间奖”等等。这样一来,由于不同的文学评奖在文学场中占据不同的位置,并形成与此位置相匹配的文学观和文学价值观,在不同的文学评奖中就难免出现差异和矛盾,这些差异和矛盾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文学评奖形成“神圣价值”的能力。因而可以说,现代性悖论在文学评奖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同时,文学评奖包含的由权威作出的价值判断,在肯定人的价值和文学价值的同时,又会限制文学的不同表达,形成对文学自主性追求的某种障碍。这样一来,对文学评奖价值的否定也可能成为有价值的行为,比如萨特对诺贝尔文学奖的拒绝等等。正如布迪厄所言,“在服从场的运行规则中获得的象征权利反对一切形式的非自主权利,某些艺术家或作家,更进一步说,所有文化资本的持有者——专家、工程师、记者,能够明白他们被赋予了非自主权利,这是他们向统治者(特别是在既定象征秩序的再生产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或象征服务的补偿”[23]。也就是文学评奖中包含的由权威做出的价值判断与文学自主性诉求之间是存在一定的矛盾的。因而在一个高度自主的文学场中,对来自文学外部的包括经济、政治、学术等等的反抗,反而可能赢得尊重,并维持或提升其在文学场中的位置。因此,文学评奖这一概念本身就包含某种无法克服的矛盾和悖论。一方面文学评奖肯定人的主体性价值以及文学自身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另一方面文学评奖又要不断维持和巩固自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即力图归约来自人的文学活动。这样一来,文学评奖这一概念本身就充满了矛盾和对立,因而文学评奖在肯定人的主体性价值和文学价值的同时,必然也会面对对这一“肯定”的质疑和批评,这种质疑和批评是文学评奖题中应有之义。从这一层面来看,文学评奖并不能对文学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笔者看来,文学评奖的作用更多是表现在对良好的文学环境的营造上。

五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本书对1978年以来中国文学评奖制度的研究首先是将其置于现代框架下来考量,在此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思考现代性的共性与中国特定语境在碰撞过程中产生出的特质,提炼出1978年以来的中国文学评奖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产生和提供的中国经验和中国实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现代化诉求成为整个国家的整体目标,新时期以来一系列文学制度的建立和探索就是对新时期现代化追寻的一个回应。这种回应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肯定由制度确立的抽象规则划定的边界;二是强调制度的稳定性和非人为性。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了制度的两个面向。对制度确立的边界的认可就是对由学科分化带来的各领域的相对独立性的认同,以及由这种认同产生的对知识分子和知识分子阐释世界的权力的认可。在1978年以前,与大规模的文学批评活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文学或各类艺术评奖极其稀少。因而在这一背景下,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的评奖就是“空前的、过去没有过的”[24],“是建国三十年来的一个创举”[25]。在设立了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之后,逐渐设立了针对各类题材的全国性文学评奖:1980年开始的由《文艺报》《人民文学》和《诗刊》编辑部主办的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新诗奖,以及1981年由中国作协主办的延续至今的专门针对长篇小说的茅盾文学奖,等等。而当时刚恢复工作的文联和各级作家协会的一个主要工作就是,“要协同文化部门,建立奖励制度,举办各种评奖活动,尤其要注意对青年和业余作者的奖励”[26]。与此相应,一些重要刊物也明确指出,其办刊宗旨是为了进一步配合和完善文学评奖。在1980年创刊的《小说选刊》发刊词中,茅盾先生就指出,“为评奖活动之能经常化,有必要及时推荐全国各地报刊发表可作为年终评奖候选的短篇佳作。为此,《人民文学》编委会决定增办《小说选刊》月刊”[27]。而1984年《小说选刊》和《人民文学》分开,成为独立的编辑部门的目的之一,也是为“更好地配合小说评奖”,使改版后的《小说选刊》成为“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评选的候选者群”[28]。同时在我们的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各大报纸,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等大都会对每次评奖发表相关报道和评论。如在首届茅盾文学奖颁奖的年度(1982年),《人民日报》(1982年12月16日)就发表了以下文章:巴金《祝贺与希望——在“茅盾文学奖”首届授奖大会上的讲话》、由中国作协供稿的《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的六部长篇小说及其作者简介》、本报评论员《祝长篇小说繁荣发展》、王愚《努力表现处在时代运动中的人物——谈近几年来一些长篇小说的人物塑造》。1978年文学评奖制度的建立是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后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文学事件。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直到80年代后期,现代化术语为整个国家和社会提供了一种整体性的想象或者是共识,现代化将不同的社会群体(包括知识分子)黏合在一起。这样一来,1978年设立的针对各类体裁的全国性文学评奖,在专家、群众与国家意识形态之间就具有认知框架和价值基础上的同一性,因而使这一时期的文学评奖形成了一种有效的合力。可是“现代化”诉求并不具有绝对的封闭性,其内在包含的分裂和矛盾因素必然会不断地突破现代化自身的边界,甚至走到自身的对立面。这本身也体现了现代语境的复杂性、矛盾性和开放性。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国作协框架下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和中篇小说奖的最后一次评奖,是《人民日报》文艺部和《小说选刊》杂志举办的1987—1988年的全国优秀中短篇小说奖,奖项的名称本应为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和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名称的变化本身暗示了中国作协从文学评奖中一定程度上的淡出,而这一淡出本身也表明了时代氛围的某种变化。也就是,到80年代后期,随着从现代化到现代性的语境变迁,体现出某种同一性的文学评奖逐渐被解构。从80年代后期开始,在近十年的时间内,1978年文学评奖制度下设立的针对各类体裁的全国性文学评奖只剩下专门针对长篇小说的茅盾文学奖。文学评奖呈现出另一番样态,其中既有“沉寂”又有“萌生”。

1997年鲁迅文学奖的设立在一定层面上预示了文学存在样态和文学评奖的某种变化,这之后出现了众多的文学评奖,以至于在2005年国家颁发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来对全国性的文学评奖做出一系列的规范和限制。因而,1997年和2005年又成为研究新时期文学评奖的重要时间节点。当然,面对具有连续性的历史来说,要找到某个具有质变意义的时间节点,从理论上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为了厘清缠绕在一起的历史事实,做出划分又是必要的。同时,由于时间的连续性和历史本身内在必然具有的关联性,本书在提出某些较为具体的时间节点的同时,对时间的划分又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含混性。任何活动包括文学活动本身都有其内在的运行逻辑,并且,在此逻辑上会产生某种惯性,导致在现象与语境之间出现滞后或超前的现象。比如,2005年国家颁发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2005年作为一个时间节点,并非完全体现出质变的意义。因而在讨论某一时段的文学评奖时,在时间上可能会出现溢出时间节点的现象。比如在讨论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1997年为时间节点)到21世纪初期(以2005年为时间节点)的文学评奖时,在具体的分析上,时间可能会往前溢出1997年,也可能会往后溢出2005年。在此基础上,本书将1978年以来的文学评奖大体上划分成了四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后期的文学评奖、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后期的文学评奖、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期的文学评奖,以及21世纪早期的文学评奖。

到90年代后期,市场逐渐成为现代性进程中的重要力量,并且市场在一定层面上也进一步推动了文学的自主性追求。在这一语境下,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期出现的众多的文学评奖中,按其在文学场中所占据的位置来看,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体现了宏观文化视野对文学的规约和引导作用,这类奖项主要包括政府奖和中国作协框架下的文学评奖。二是主要体现了市场逻辑的文学评奖,这类奖项最为典型的就是由期刊、出版社和杂志社等主办的文学评奖。三是主要体现了文学场的自主性逻辑,也就是以审美原则为主导逻辑的文学评奖,这类奖项主要由一些文学机构(这类机构与由文学评奖带来的经济效益没有直接的联系)、学院派批评家等组织的文学评奖。这三类奖项绝非全然的并列关系。这三类奖项体现了不同次场的主导逻辑,然而每一次场的主导逻辑也绝非全然被限制在该次场内,其主导逻辑必然会突破该次场的界限,对其他次场的运作机制和主导逻辑产生一定的修正作用。由此可以看出,随着现代性进程的推进,现代性自身的分裂和矛盾越发明显,在依据人的主体性和理性精神不断建构的同时,又在不断地解构,以至于最终动摇了现代之所以成为现代的基础——人的理性精神和主体性,故而我们看到各种非理性主义思潮以及各式各样的多元主义的兴起。这样的认知框架和价值体系必然无法为整个国家和社会提供某种具有客观意义的参照系,因而必然导致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撕裂,这也是现代性自反性的一个表现。而人总是要寻求能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的意义锚点。在中国的现代性进程中,人的主体性或理性精神是现实主义体现出的认知体系和价值体系的核心和基础。现实主义对人的理性精神和主体性的持守,对国人的认识框架和价值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建构作用,而这一点无疑也是人的主体性或理性精神在不断解构神或传统权威之后,为人类自身留下的一个意义和价值的锚点。因而到21世纪早期,在中国文坛上出现了现实主义的再回归,这就为整合文学场中不同的价值体系和观念体系提供了一个基础,逐渐地各类文学评奖又表现某种共识,呈现出一定的同一性和整体化倾向。

在40多年的文学评奖进程中,不同时期的文学评奖样态与其所处的现代性语境密切相关,并且现代性语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学评奖的标准和策略。不过,在文学评奖的流变过程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自1978年设立文学评奖制度以来,文学评奖或某些文学评奖对某种特定的文学理念——主要就是现实主义具有的意义和价值——的持守。因而在21世纪早期,现实主义的再回归,使文学评奖对现实主义的持守获得了一定的基础和支持。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在40多年的文学评奖中,虽然政府奖和作协奖长期保持了对现实主义体现出的文学观和文学价值观的持守,不过,其对文学活动的引导和规约作用受到特定时期的历史语境以及文学场结构的影响,并且,由于文学评奖与文学张力关系的限制,在特定时期并没有对文学潮流和文学观念的建构产生更为充分的作用。虽然到21世纪早期,文学评奖对现实主义的持守表现出更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这一结果主要不是来自文学评奖自身,更多的是来自文学和社会语境的变迁,也就是现代性语境的变迁。

本书第六章是以茅盾文学奖为中心的个案考察。由于茅盾文学奖是唯一贯穿40多年评奖历程的奖项,对其的研究,有助于我们通过具体的个案把握和还原1978—2020年的文学评奖在时间中衍化的轨迹。本书依据不同时期的茅盾文学奖呈现出的样态及其与特定的现代性语境之间的关系,将其分为四个阶段:第一和第二届茅盾文学奖;第三、第四和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第六和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第八、第九和第十届茅盾文学奖。

对第一和第二届茅盾文学奖的梳理,主要是立足于打破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之间的壁垒,对获奖作品的文本特征、作家身份与特定的现代化语境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供的现代化认识框架成为这一时期作家选取、切割特定事件,并对现象进行逻辑梳理、价值分类的核心支点,也就是说,这一认识框架犹如黑夜中的探照灯,把事物的本质和走向全然呈现出来。这样一来,这一时期的国家宏观视野、社会场和文学场的主导逻辑在现代化话语的统摄下,就形成了一股合力。第一和第二届茅盾文学奖不论在文学场还是社会场中都形成了有效的推动动能。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后期的文学评奖中,在现代化话语的统摄下,文学评奖表现出相应的同一性。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现代化路径必然显露出来的未见性、模糊性和复杂性,就与最初的“明朗”状态产生了差异,因而就要使用“现代性”这一术语来表示历史语境的这一特征。由于语境的变化——从现代化到现代性,必然导致对文学价值的判定出现了多元化,从原有整一走到了分化。因而,现代性的分裂和矛盾就投射到第三、第四和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评选中。

20世纪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是一种精英运动,知识分子扮演了为社会提供出路、提供思考的启蒙者角色。不过,由于现代性与生俱来的易变性和流动性,现代性语境下生产出来的观念体系和意义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难以持久的,因而,知识分子的身份和作用必然就会随着现代性语境的变化而变化。伴随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内部的分裂,以及各种话语的快速生产和更替,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日益激烈和表面化,知识分子的启蒙者角色受到了质疑。因此在第六和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评奖中,不论是在评奖策略的选取还是在获奖作品的构成上,就体现出现代性进程中精英逻辑的弱化。自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到第十届茅盾文学奖,现实主义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在茅盾文学奖的评选中又重新获得普遍认同。正是现实主义的再回归将曾处于文学场中不同位置的,甚至是对立的作家并置在茅盾文学奖这一体系当中,也就是一些重要的先锋派作家成为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家。因而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开始,努力建立以知识共同体的专业标准为目的的自主性知识场域已经弱化,逐渐开始重建知识或知识分子的公共性,也就是要力求为这个社会乃至于世界提供一种具有稳定或永恒意义的价值体系和认知体系。

自1978年以来,在中国文学的现代化进程中,对文学制度及其涉及的诸多面向都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也为世界提供了中国经验。在中国文学制度的现代框架下,中国现代文学为人类认识世界、认识自身提供了更具合理性的认识论基础,也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意义和价值提供了具有超越性的价值论基础,留下了一串串珍贵的探索足迹。自1978年以来设立的中国文学评奖制度,在评奖的运作机制、评奖策略和评奖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且为文学评奖如何有效地推动和介入文学活动提供了中国实践和中国经验。

六 创新之处

一是研究对象具有创新性。文学评奖制度作为新时期以来文学制度的一个重要面向,在新时期以来的文学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不过对其的研究大多还停留在零散化的阶段,并未有对新时期以来40多年文学评奖制度的系统性研究。

二是本书在文献材料的收集上也具有一定的突破性。(1)对1978年以来的文学评奖及文学评奖制度、文学制度等涉及的文献材料进行了大量的查阅。查阅了大量的期刊、报纸、专著,收集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到21世纪,因为网络媒介的兴起以及文学评奖自身具有的公共性,所以也查阅了较多的网络资料。(2)1978年以来的文学评奖及文学评奖制度的建立和探索是建立在既定的历史前提之上的,因而也查阅了新中国成立前后到1978年涉及的有关文学评奖、文学制度、文艺政策等的相关资料。(3)1978年以来的中国文学评奖和评奖制度与整个国家的建设目标紧密相关,故而也查阅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文献材料。

三是本书提出的一些观点具有创新性。如在对40多年评奖历程的宏观和微观把握的基础上,将有40多年来历史的文学评奖大体上划分为四个阶段;提出1978年文学评奖制度的建立是整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对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期出现的众多的文学评奖的研究中,按其在文学场中所占据的位置及其评奖机制策略等方面的特点,将众多文学评奖划分为三种类型;等等。

文学评奖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的当下,出现了众多的文学评奖,由于时间及研究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无法对更多具体的文学评奖做出具体和翔实的分析。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采用个案研究的方式来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本书主要是着眼于文学评奖与特定现代语境之间的关系研究,因而对具体获奖作品本身具有的审美价值和社会功能等,还缺少较为具体的研究,在以后的研究中将继续完善和补充。


[1] 茅盾:《一些零碎的感想》,《文艺报》创刊号1949年5月4日。

[2] 茅盾:《在一九七八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发奖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文学》1979年第4期。

[3] 袁鹰:《第一簇报春花》,《人民文学》1979年第4期。

[4] [以]S.N.艾森斯塔特:《反思现代性》,旷新年、王爱松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37页。

[5]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王晓珏、刘北城、宋伟杰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

[6]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王晓珏、刘北城、宋伟杰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4页。

[7]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王晓珏、刘北城、宋伟杰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2页。

[8] [英]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08—309页。

[9] [英]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42页。

[10] [英]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43页。

[11] [英]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37页。

[12] [英]特里·伊格尔顿:《审美意识形态》,王杰、傅德根、麦永雄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3页。

[13] [德]于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14] [英]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42页。

[15] [英]特里·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伍晓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17页。

[16] [美]托马斯·索维尔:《知识分子与社会》,张亚月、梁兴国译,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170页。

[17] 周扬:《继往开来,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79年11月20日。

[18] 陶东风:《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

[19] [法]皮埃尔·布迪尔:《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6—277页。

[20] [德]彼得·比格尔:《文学体制与现代化》,周宪译,《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21] 佚名:《小议诺贝尔颁奖仪式》,《光明日报》1992年12月19日。

[22] [法]皮埃尔·布迪尔:《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7页。

[23] [法]皮埃尔·布迪尔:《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8—269页。

[24] 茅盾:《在一九七八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发奖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文学》1979年第4期。

[25] 袁鹰:《第一簇报春花》,《人民文学》1979年第4期。

[26] 周扬:《继往开来,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一日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79年11月20日。

[27] 茅盾:《发刊词》,《小说选刊》1980年第1期。

[28] 《〈小说选刊〉改版答问》,《小说选刊》198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