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哲学的研究内容
哲学家提出某个哲学观点是为了回应某一哲学问题。“平常人一般是实实在在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饮食男女,安享天伦之乐。而一个哲学家却要追问:‘我’是谁?从哪里来?‘我’在这个世界上处于何种位置?‘我’在其中生活的这个世界是独立于还是依赖于‘我’的存在?‘我’是否包括心与身?这两者如何作用?‘我’能否认识这个世界?如何认识这个世界?其途径和方法是什么?‘我’能否获得关于这个世界的确实的知识?‘我’应该如何活在这个世界上?如何处理‘我’与自然、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人生是否有目的或意义?如果有,其目的或意义是什么?为什么是这种目的或意义而不是另外一种?如此等等。”[34]因此,从问题角度而言,哲学研究可分为如下六个领域:
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思考实在(reality)的本质和人的存在等问题,譬如身心关系。
知识论。知识论关心知识(knowledge)的可能性、源泉和成立的条件。所关心的问题包括:你是如何知道你所知道的事情的?意见(opinion)和知识之间有哪些差别?等等。
伦理学。伦理学关心道德的本质以及我们如何行事的问题。所关心的问题包括:道德标准是绝对的还是客观的?是什么使得一个行为在道德上是值得赞扬的?等等。
政治哲学。政治哲学关注政府的本质、限度以及合法性等。所关心的问题包括:政治权威的来源、政府和公民所有具有的权利与职责等。[35]
宗教哲学。宗教哲学关注宗教的本质问题,譬如上帝与来世(afterlife)。所关注的问题包括:上帝是否存在、信仰与理性的关系等。
逻辑学。逻辑学是对哲学论证(argument)的评价的学科。逻辑学家主要关心什么是好的论证?我如何才能识别出一个不好的论证?等。
上述分类没有穷尽所有哲学研究领域,比如有关美以及艺术本质的哲学研究(美学)、有关自然科学的为真的断言的研究(科学哲学),以及有关运动本质的研究(运动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