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疆域的演进历程

中国疆域的形成经历了数千年的时间,发展道路十分漫长、曲折,可以分作形成、发展、奠定、变迁四个阶段。

一 形成:秦汉时期的中国疆域

秦兴起于西部,长期被认为是戎狄国家。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帝国,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元前206年(秦子婴元年),秦在农民起义军和六国旧贵族的共同打击下灭亡。

秦朝的疆域东北达到辽东半岛西北部,北部达到蒙古高原,西部达到今甘肃东部及四川、云南一带,南部达到大陆南端。秦在这个广大的版图上(包括战国关东六国故地,秦北击匈奴、南取南越新拓之地)普遍实行郡县制,唯一的例外是在部分西夷地区“置吏”管理而未设郡县。秦朝的周边有东胡、匈奴、羌等部族。

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汉帝国。公元4年至23年(元始四年至地皇四年),王莽篡汉(国号为新);公元23年至25年(更始元年至更始三年),刘玄称帝(国号为汉);公元25年(建武元年),汉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帝国,公元37年(建武十三年)恢复汉朝统一局面。公元220年(黄初元年)曹丕称魏帝,东汉灭亡。两汉历时426年。地方势力增长和农民起义是两汉灭亡的政治原因。

两汉在秦朝版图的基础上建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仍在黄河中下游地区(西汉建都长安,东汉建都洛阳),但疆域范围有所变化和发展。西汉初期,南(南越、东越地区)北(河套地区)两面有所缩减,汉武帝时开始大规模拓展。极盛时期的汉代疆域与秦朝相比,东北拓展到朝鲜半岛中部,西北拓展到河西走廊和西域地区,西南拓展到哀牢夷地区和中南半岛东(北)部沿海地区以及海南岛北部。

汉朝政治制度承袭秦朝,但行政区划与地方管理制度有所变化。汉朝实行郡、国并行制(不同时期郡国数量、范围有所不同),以后又在郡、国之上设刺史部,监察地方,再后演变成行政区划一州。汉朝对边疆地区大约有三种辖治方式:一是设郡县直接管理;二是设属国间接管理(有后改为郡县者);三是设都护、中郎将、校尉等对西域各部、匈奴和羌、乌桓、鲜卑各部进行管理。后二者都是羁縻统治。汉朝的周边有沃沮、夫余、鲜卑、匈奴、唐旄、发羌等部族。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长期存在的统一帝国,是中国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时期,也是中国疆域形成最重要的时期之一。

二 发展:隋唐至元时期的中国疆域

经历了汉末农民大起义和地方割据与争雄,历史进入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大割据时期。魏(220—265)、蜀汉(221—263)、吴(222—280)三国除了彼此间争斗外,均对开发治理边疆地区投入相当力量。魏在东北边疆及朝鲜半岛北部再置四郡辖治,并对乌丸、鲜卑、西域的治理投入相当力量;蜀则下大力量平定了越巂、益州(今四川境内)、牂牁(今贵州境内)、永昌(今云南境内)四郡之变乱;吴加强了对东南沿海地区的经营,并曾出兵夷洲(今台湾)和朱崖(今海南岛)。

西晋(265—316),东晋(317—420)、南北朝(420—589),政权更迭频仍,特别是由鲜卑拓跋部建立的北魏于太延五年(439)统一北方,疆域北至蒙古高原,西至西域东部,东北至辽西,南境初以黄河为界,后逐渐拓展至淮河、秦岭,进一步至淮南,形成与南朝(宋、齐、梁、陈)对峙的局面。

开皇元年(581),杨坚取代北周称帝建隋。开皇九年(589)隋灭陈朝,重新统一中国。大业十四年(618),隋炀帝杨广在江都(今江苏扬州)被杀,隋亡。隋朝仅存38年。隋朝极盛时期版图未能达到汉代水平,与西晋盛时相比,虽再有河套及蒙古高原东南部,但失辽东、西域西部和云贵高原大部。

武德元年(618),李渊称帝建唐,定都长安。唐朝消灭了地方割据势力,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唐朝前后时期盛衰反差很大,疆域盈亏亦很明显。极盛时期,不仅拥有秦汉时期的疆域范围(唯缺今云南西南部),而且东北推进到日本海西岸地区、库页岛和朝鲜半岛西南部(曾设熊津都督府),北方推进到贝加尔湖和叶尼塞河上游(属安北都护府),南方拓展到海南岛南部(设振州)。唐王朝对西陲的经营是统一多民族中国发展史上的华彩乐章。为恢复对西域辖治,重开商路,唐朝进行了艰苦斗争。

贞观九年(635)降占据今青海全部和新疆南部的吐谷浑;贞观十四年(640)克高昌,唐以高昌之地为西州,以高昌附近浮图域为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各置属县,并设安西都护府;贞观十八年(644)突袭焉耆,设焉耆都督府;贞观十九年(645)破龟兹都城,西域各族纷纷摆脱西突厥统治,诚心向唐。

唐统一西域后,重建西域行政,强化中央政令,有效地行使主权。首先设龟兹(今新疆库车)、于阗(今新疆和田)、碎叶(今吉尔吉斯斯坦北部托克马克城附近)、疏勒(今新疆喀什)4镇34州。不久在西突厥故地天山北路一带,设置北庭都护府,在天山南路,将安西都护府迁往龟兹,统辖天山南路畋沙(治所于阗)、疏勒(治所疏勒)、焉耆(治所焉耆)、康居(治所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大宛(治所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附近)等都督府。安西与北庭都护府的设置并有效行使职权,将天山南北连成一片,成为统一多民族中国的一部分。龙朔元年(661),于阗以西、波斯以东16国附唐,唐在其地分设16都督府,下辖89州、110县、126军府。至此,大唐西部疆界推至咸海,势力范围延至里海。

安史之乱(755)后,唐朝疆土丧失很多。隋唐时期边疆地区存在和兴起许多民族:东北有靺鞨、渤海、契丹,北方有突厥、回鹘,西部有吐蕃,西南有南诏。吐蕃的兴起最为突出。吐蕃是唐朝的劲敌,龙朔三年(663),吐蕃占领了青海之地,广德元年(763)又占领了河西陇右大部分地方,8世纪末占领了西域南部。不过,吐蕃与中原地区的交往联系也因此增加了,既包括经济、文化、人员方面的交流,也包括和亲联姻与战争。总之,唐蕃之间的交往是双向的。天祐四年(907),已遭农民起义深重打击的唐为后梁所灭。

历时300多年的隋唐时期,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不仅表现为隋唐统一多民族国家疆域广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高度发展,边疆开发与治理内涵丰富,而且表现为周边地区(特别是东北地区、吐蕃和南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政治上日趋成熟和与中原的交流日益增多。而这一切又构成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随着唐帝国的衰亡,中国进入动荡割据时代,随之而来的是宋、辽、金、西夏南北对峙的新时期。

持续半个多世纪的五代十国(907—960),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史的角度考察可以看到,当社会经济发展在更广大的地区(不仅仅是中原地区)得以实现后,在一个强大的中心(如汉、唐)因内外原因削弱后,就会出现多中心现象,但也正是随着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地间交流逐步加强,地方在政治上的独立性则遭到削弱,有实力的地方性中心都在为更大范围的统一做努力。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东南沿海地区在五代十国以后至清末的千余年中再未出现大规模的地方性割据现象。当然这一态势的发展与汉民族的发展、分布及各民族的融合,以及宋以后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有关。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北方边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已经成熟,并能入主中原与汉民族轮流执掌统一江山。宋、元、明、清四朝的统治民族恰好是汉、蒙古、汉、满,从“割据对峙”到“轮流坐天下”,不能不说是历史上中国民族关系、也是统一多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质的变化。

随之出现的是辽(947—1075)、宋(北宋,960—1127;南宋,1127—1279)、金(1123—1223)诸朝。辽对北部边疆地区因时、因人、因地制宜的开发与辖治加快了该地区与中原地区融于一体的进程。北宋的疆域与唐朝晚期疆域比较,北宋南疆已不含越南北部,西北以陕西横山、甘肃东部、青海湟水流域与西夏、吐蕃接界,北部则在河北、山西中部一带与辽对峙。由党项人建立的西夏,盛时辖地为今宁夏、陕北、甘肃西北部、青海东北部和内蒙古一部分。女真族建立的金,与南宋对峙于淮河、秦岭一带百余年,据有东北和中原广大地区。南宋对金处屈从地位,一个拥有大片领土由汉族统治者建立的王朝称臣于少数民族统治者建立的王朝,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典型的一例。在辽、宋、金时期,西南地区青藏高原有吐蕃等部,在云南高原则有以大理为中心的大理政权。

开禧二年(1206),蒙古族首领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后称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国。蒙古汗国先攻金进占黄河流域,继而灭西辽、西夏、金和大理,并在吐蕃地区设行政机构进行直接统治。与此同时,蒙古军还西征亚欧广大地区。咸淳七年(1271),忽必烈在内部争位斗争中取胜,定国号为元。祥兴二年(1279),元朝灭南宋,完成古代中国史上空前的大统一。

元朝虽仅存98年,元的版图东北至日本海,北至今俄罗斯西伯利亚北极圈内,西北接窝阔台(成吉思汗三子)汗国、察合台(成吉思汗二子)汗国、钦察汗国(成吉思汗孙拔都所建)和伊儿汗国(成吉思汗孙旭烈兀所建),西南接尼波罗、印度、缅甸、越南,东南至海。蒙古四大汗国中,钦察汗国和伊儿汗国名义上对大汗即元帝称藩,但实际是独立国家;察合台汗国初实际上是窝阔台汗国的附庸,两国不承认元帝的宗主地位,连兵反元;察合台汗国后与元通好称藩,并在窝阔台汗国破后并有其大部领地。元朝还设征东行省于高丽,但行省丞相由高丽国王兼任,其原有机构制度不变,故实为藩属国。

元朝为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在继承中国历代治国方略成功经验的同时,推出更为适应历史发展的政策与制度。元朝首先大力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将金后期的行省制度推行于全国,辽阳、岭北、甘肃、云南、湖广等皆是置于边疆地区的行省。元朝还在距省治较远的地方分设宣慰司都元帅府,又有招讨、安抚、宣慰等使层层管理边疆地区。其次,在边疆地区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吐蕃地区初由设在中央掌管全国佛教事务的总制院管辖,该机构后改为政教合一的宣政院,从此该地区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在畏兀尔地区设有北庭都护府等机构。在云南、湖广等一些边远地区实行土司制度。

元朝的建立标志着古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一个重要发展阶段的结束,也预示着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将开始,古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进入成熟和鼎盛时期。

三 奠定:清代的中国疆域

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称帝,国号明,建都南京,后迁都北京。至洪武十九年(1386),在元故有版图基础上,完成了除北元控制区外大部地区的统一。明前期强盛时疆土与元后期基本相同:在东北的鸭绿江一线接壤朝鲜,在北方与蒙古鞑靼、兀良哈、瓦剌各部有不同程度的藩属关系,在西北哈密以西一线与亦力把里(察合台汗国演变而来)相接。至明后期,北方瓦剌、鞑靼、兀良哈诸部地域有所发展,与明相交于西起嘉峪关,东至山海关的长城一线;东北边界退至辽河流域;西北有由各部蒙古建立的亦力把里、叶尔羌、吐鲁番三国(三国国王皆察合台后裔)以及在青海地区的鞑靼土默特部;西南部云南西界也有东移。

14—16世纪,东南沿海一带经常受到海盗集团的烧杀抢掠,即倭寇之患,至16世纪60年代才逐渐解决倭寇之患。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贿通地方官,在广东珠江口壕镜澳(今澳门)登岸建立居留地,万历元年(1573)变贿赂为地租。天启四年(1624),荷兰人侵入台湾,在台湾实行殖民统治。上述沿边海防之患虽然还只是发生在局部地区,但这些来自海外的入侵已是一个明确的危险信号。

明后期,建州女真在东北崛起,万历十一年(1583),任明建州左卫指挥使的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起兵,天命元年(1616)即汗位,建国号金,史称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嗣立,天聪九年(1635)改女真族为“满洲”,天聪十年(1636)即皇帝位,改国号清。清(包括其早期发展阶段)统一全国的行动历时长达176年(从1583年起兵至1759年平定西域结束),最终完成了中国疆域奠定的历史使命。这一历史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统一东北诸部族和收服漠南蒙古。太祖时统一了建州诸部和海西四部,征服或招抚了生女真的主要部分;臣服了蒙古科尔沁、喀尔喀等部,并攻取辽东地区。太宗时统一了乌苏里江、黑龙江流域和库页岛上诸部族;使包括察哈尔、土默特、鄂尔多斯等部在内的漠南蒙古全部入其版图。

第二,灭明统一中原及江南广大地区。崇祯十七年(1644)清兵入关,击败李自成,顺治帝入主北京,清以北京为都。1645年清兵下江南,灭南明弘光帝政权。顺治十六年(1659)清兵入滇,灭南明永历帝政权。至康熙三年(1664)南明在大陆的残余势力基本被肃清。康熙元年(1662)郑成功驱逐荷兰侵略军,收复台湾,仍奉南明永历正朔;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兵入台湾,郑克塽降。

第三,战胜卫拉特蒙古及西域诸部,收服北、西北、西南广大地区。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占有从漠北至西域地区及青藏高原的广大地区,在卫拉特四部中,又以准噶尔部最为强盛。经康熙三次亲征,康熙三十六年(1697)准噶尔汗噶尔丹兵败病死,清占有阿尔泰山以东地区,已臣服于清的喀尔喀三部还牧漠北故地,青海和硕特部亦称藩臣服。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兵入藏,结束和硕特和准噶尔等蒙古人先后统治西藏的时期,西藏始入清朝版图。雍正二年(1724),清平定青海和硕特部之叛。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平定准噶尔部,准部所属地区(包括乌梁海诸部)尽入版图。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平定天山以南的回部。

第四,通过雅克萨之战和外交谈判,确定中俄东段、中段边界。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条约规定中俄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为界,再由格尔必齐河源顺外兴安岭往东至海,岭南属中国,岭北属俄国;乌第河和外兴安岭之间为待议地区。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订《中俄布连斯奇条约》。条约规定中俄中段边界由唐努乌梁海沙宾达巴哈起至额尔古纳河四岸阿巴该图止,以南归中国,以北归俄国。雍正五年(1727)签订的中俄《恰克图界约》再次重申了以上两个界约的规定。另外,康熙五十一年(1712)定盛京与朝鲜之间的鸭绿江、图们江为界,于长白山天池南分水岭上立碑为界。在西南边疆,乾隆末年击退廓尔喀(尼泊尔)对西藏的侵扰后相继与廓尔喀、布咯克巴(不丹)、哲孟雄(锡金)等划定了边界。

最终完成古代中国大一统伟业的清王朝对全国实施了有效的管辖,以《嘉庆重修一统志》为据,嘉庆二十五年(1820)时全国分为27区,即内地18省、盛京3将军、蒙藏准回6区。18个设省地区既有汉族聚居区,也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直隶、山西、云南、广西等省),并继明以后展开了更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在东北地区设有奉天将军(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初为宁古塔将军)、黑龙江将军等三将军辖区。在西北有总统伊犁等处将军和定边左副将军(驻乌里雅苏台)等两将军辖区。在漠南蒙古和套西蒙古两地区设盟旗辖治。在青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和驻藏办事大臣两辖区。

总之,清在继承古代中国历代治国安边经验的基础上,在加强国家统一、克服割据势力、反对外来侵略、加强边疆治理与开发等方面留下了大量宝贵经验。当然,清在治国安边方面的历史局限性也是明显的。随着清社会发展步伐的放慢、停滞和其统治阶层的日趋腐朽,在帝国主义列强入侵时,国家、民族危机和各种社会问题就暴露出来了,1840年以后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四 变迁:清中叶以来至民国时期的中国疆域

19世纪中叶以后,帝国主义列强入侵中国,割占中国领土,是本时期最重要的边疆大事。资本主义列强侵占中国领土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邻国强占我国领土。俄国是典型。在东北,俄国通过强迫清王朝签订咸丰九年(1858)《中俄瑷珲条约》和咸丰十年(1860)《中俄北京条约》,强占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在西北,俄国通过签订同治三年(1864)《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光绪七年(1881)《伊犁改订条约》等不平等条约,强占了从唐努乌梁海、科布多到巴尔喀什湖、帕米尔地区的大片领土。日本是又一个典型。日本首先将海外殖民目标对准中国的邻国朝鲜,继而在甲午之战(1894)中打败中国,次年迫使中国签订中日《马关条约》,割占中国的台湾省。

第二种是欧洲强国将我国领土纳入他们在中国周边国家建立的殖民地。英、法两国是典型。英国将北起帕米尔、经西藏至云南的不少中国领土并入其殖民地;法国将滇南乌得、猛乌二土司划入法属交趾支那。

第三种是列国强租强占中国沿海地区。葡萄牙在澳门,英国在香港、威海,德国在胶州湾,俄国(后为日本)在旅顺口大连湾,法国在广州湾都采取了这种手段。

伴随着中国边疆危机的加深,清王朝对边疆地区的政区管理体制进行了一定的改革,这些改革有益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及其疆域的进一步巩固,也是此时期中国边疆发展的大事,包括:光绪十年(1884)设新疆行省,置巡抚驻迪化(今新疆乌鲁木齐),同时仍设伊犁将军驻惠远城,辖伊塔道;光绪十二年(1886)设台湾行省,置巡抚驻台北;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奉天、吉林、黑龙江行省,置巡抚分驻奉天府、吉林府、龙江府。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但不久孙中山为首的政府让位给袁世凯为首的政府。1916年袁世凯死后,各派军阀纷争割据。1928年,国民党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完全取代北洋军阀政府。民国初年,中国边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外蒙古有沙俄导演的“独立”“自治”事件。1914年,唐努乌梁海地区被沙俄出兵霸占。1913—1914年,英国策划了旨在统治西藏的西姆拉会议,中国政府代表拒签并声明不承认所谓英藏《西姆拉条约》。20世纪30年代以后,民族危机达到了巅峰。1931年,“九一八”事件爆发,东北大好河山沦陷于日本。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侵略军入侵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不但大片边疆领土沦陷于日本,中原内地亦有许多地区先后为日军占领。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结束。战后,中国不但收复了大陆的失地,而且收回了被日本侵占50年的台湾省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日本侵占的南海诸岛。1946年1月,国民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唯详确疆界尚待勘定),这是20世纪以来中国疆域最大的变动。外蒙古早在1921年即宣告独立,并在1924年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但始终未得到中国中央政府的承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在收复失地(包括众多租借地和通商口岸)的高潮中,却承认外蒙古独立,给国人留下了许多可以反思的地方。外蒙古独立虽与中国社会演变过程密切相关,但外来因素的影响是外蒙古独立的最重要的原因,国际关系大格局的演变与远东(特别是东北亚)地缘政治的变化,相当典型地反映在这一事件中(自辛亥革命时期“外蒙古策划独立”至20世纪中期外蒙古独立得到中国中央政府承认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之中)。

自鸦片战争爆发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在国家、民族、边疆危机日益加深之时,国人中的有识之士在指出中国“寇深矣”的同时,还强调了“病革矣”。“寇深矣”即外患严重,这是一目了然的事实;“病革矣”即内忧严重,中国社会发展遇到了严重的障碍。中国向何处去,是摆在国人面前的最严峻问题,然而回答好这个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中国为此付出了几代人的努力。从改良维新到民主主义革命,20世纪前半叶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巨变,资本主义民主革命思想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革命思想相继传入中国,科学救国、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等亦有众人尝试。经过近40年的矛盾斗争,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