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俊在这里陪着元书几天,看着元书毫不避讳的布置任务,心里多少有些踏实,她是相信自己才如此不避讳自己在一旁,自己应该感到庆幸不是么,可为什么心里依旧如此荒凉?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滋味儿,孟俊最熟悉不过了,现在又多了一层感受,喜欢却不能被喜欢是一种精神上的碾压,他不想放弃,从小他就喜欢元书,对她的喜爱之情从来没有间断或是怀疑过,见不到她的时候,想念的紧;见到别的男人跟她亲密时,心头扩散开的酸疼难以形容;听见她说不喜欢自己的时候,全身僵硬心中抽搐;又在她默认可以接受他的喜欢的时候,心里像生出一颗嫩芽,慢慢抚平那些干枯的表面,犹如久旱逢甘露一般的开心着,这不是爱是什么?
这天,孟俊收到了孟老将军的来信,信中说,皇上要验兵,立刻赶回。
没办法,孟俊皱着眉头看着元书那明媚的娇颜说:“皇上要验兵,我只怕是得走了,待夺得空隙,我还会来看你,你等我。”没等元书反应,他便迅速的在元书脸上嘬了一口,回身几个跳跃便不见踪影,只留下元书别扭的一张脸,又好气又好笑。
自然,这情景也被吴忧看到了,他咬紧了嘴唇,知道自己的嫉妒心上涌了,却也知道元书并不是他一个人能够独占的,这下就有一个如此优秀的人来争夺,下一刻,不知道又有哪些个人物来瓜分她的宠爱,心里着实难受了一会儿,暗自回到了屋子里,一夜无话……
虽然各有各的心思,元书也是该启程了,她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做,辽城的善德堂作为幻门的分部,其它地区的则需要就地考察,视情况而定。所以,元书带着吴忧赶往下一个地点,善德堂由老虎负责,别看他长得虎背熊腰的,人却最是忠心孝主,只要元书命令一下来,他二话不说就照做,绝对的可靠,有这样的人坐镇分部也是有考量的。
辽城虽然人口少,但胜在物资丰富,可以作为幻门的粮仓,以后无论做什么,有着粮食的后备队,还是比较让人踏实的。把善德堂交给老虎,让他带着这个护院队去保护,再有郑明坐镇,便是医馆也是幻门分部,一举两得,希望以后这个善德堂会发展壮大,人人都有一颗善心。
这厢处理好后,元书告诉老虎,不用担心用鸽子送信的问题,只要每七天将所发生的事情写在宣纸上置于房梁上,第二日自然会有人拿走。
这么说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能力,这个世代,知道了只怕是要坏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宣纸自然会听从她的号令,自行贴附于飞禽身上向她飞去,如果中途飞禽遭射杀,宣纸则继续前行直到到达手里,这也是一种计谋,一种在古代生存的必要法则!
一路安安静静的到达了下一座城市,这个城市叫做丰城,这个城市整个透着一股萧瑟的味道,从刚刚踏入城门的元书一行人来说,这里的荒凉跟辽城的丰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街道上一个买卖的摊子都没有,地上像是很久都没有清洗过了,偶尔还会有一摊血迹,但看那颜色,怕是摊在地上很久了吧。从马车里下来,元书慢慢的行走在这荒凉的街道上,酒肆的旗帜早就染上了棕红的色彩,那像是由什么液体喷溅上的感觉,一阵风吹过来,尘埃带着腐臭的气息扑面而来,元书的眉头始终皱着,她知道这是腐败了的气味儿,地上是人的鲜血,这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回过头:“金,吩咐蝎子到这儿的时候立刻查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去找一家可以住的客栈,我们暂时休息。”
金恭敬的点头。
空气中淡淡的胭脂香和恐惧味道让元书不由得皱眉,看着被喷溅到的枯木,元书用自己的能力跟这颗枯树沟通着,“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可否告知?”
“恩?”那棵树惊讶不已,似乎不相信人类居然能够与树木沟通,愣了一会儿问到:“你,你能跟我们说话?”
“恩,天下无奇不有,我这样的你只是没碰上,请告诉我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元书波澜不兴的问着,带着一些困惑。
“这,你们还是赶紧逃命吧!这个城镇里每到晚上都会有一群怪物出来觅食,我们倒是还好,可是看着老百姓遭罪,心里也跟着难过啊!”元书听着老树难过的声音,便能够想象得到老树脸上的愁苦,到目前为止,元书还不能透过表面看本质,它看不到植物的真实表情,只能够听声音,但这足够了。
元书想了想便问道:“他们长成什么样子,你且说来我听听。”
“它们,它们脸色极其苍白,浑身散发着腐臭,眼睛是红色的,走路不是走路却是用蹦的,实在是诡异的很,我活这么久没见过这种怪物,而且,而且最吓人的是,它们吃人,抓到一个人就吃,实在恶心!!”说到这里,老树貌似有些难以言语.
与此同时,蝎子已经回来复命,听了蝎子说的话,元书思索着怎么才能除掉这些吃人的僵尸。
几个蹦跳,单脚点地,蝎子已然单膝跪在了元书面前,“主子,这个城镇一共168户人家,现在就剩32户人家,在一个多月前,这里曾经发生过瘟疫,官府为了不声张,便将瘟疫后的尸体埋了起来,没想到这次的瘟疫跟以往不同,竟是会让人起死回生的疾病,所以,一到夜晚,这些不死僵尸从城郊的坟地里爬了出来,碰到活物就生吃,无不残忍,可一到了早上,它们又都不知去向,如此反复,城里该走的走,该留的留,已然是荒芜一片了。”
“主子,现在这种情况,还要住客栈吗?”金担忧的询问着。
“既然碰上了,自然没有不管的道理,这些人既然成为僵尸,必是难以医治的顽疾,现在还乐观的是,它们只在这个丰城里活动并没有扩散,所以,狐狸,去联系这个城的城主,就说我想见他商量消灭这些活死人的事宜。”元书果断的命令。
“是。”狐狸点头离去。
狐狸的办事效率很高,不消片刻,那面色发黄且瘦弱的城主蹒跚了过来。
“闲话不多说,我来到这里看到这样的情形,觉得,似乎该做些什么,你可否知道它们能否被治愈,是否有这个希望?”元书平静的问着。
“你们是不知道啊,这个顽疾,我们找来各地的大夫也没能医治,反而越来越多的人染上了这个怪病,要是不伤害人倒好,可是他们,它们见人就吃啊!不瞒你说,我今天正要打包行囊回老家避难,你们也好自为之吧。”艰难的说着这些话,城主闭了闭眼睛,一脸悲痛。
“请你暂且留在这个丰城一天,我们会想办法杀死这些活死人。”元书在现代听说过僵尸,也知道怎么杀死他们,可这毕竟是理论,现实中还没有几个能碰见,没想到在这丰城能够见识到,让城主再留一天就是让他别放弃这座城,否则,僵尸在吃完所有活物后是会扩散到其它城的。
通过沟通,元书知道了这个城主的家庭背景,城主姓林,单名一个清字,家里很穷,供着他一人考上了秀才,继而又成为了进士,人虽木讷,但为官清廉,为人正直,孝顺,是个人人称赞的清官,碰上这种事儿,他能留到现在也是极不易,现在帮他一把有何不可?
元书告诉手下的人,夜半时分,看见僵尸就去头,然后点火将身体和脑袋一起烧掉,如果这样也活着,那就试试将桃木剑刺入僵尸的心脏,如果这样也不管用,那么尽量卸掉僵尸的双腿双手。
做好了部署,元书等待着天黑……
天空有的时候挺没心没肺的,它并不在乎它的下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跟它无关,它依旧穿上美丽的纱衣,一会儿穿上紫色的,一会儿又换上红色的,玩儿的不亦乐乎,虽然漂亮,但又有几人在这个时候欣赏,大家都在等待天黑的那一刻点上火吧,来一场厮杀。
由金带领的幻门众人守护在元书的周围,吴忧这个忧郁的夫郎早就被送至安全的地方去了,送走之前吴忧不舍的扑在元书怀里喃喃自语,他也害怕,但他真的想和元书在一起,哪怕一起赴死,但元书坚决的态度让他不得不跟着蝎子走开,只希望一切能够快些结束,他不想他的妻主有事。
众人在看到天空中只剩下一束光时,立刻点起了火把,幻门上下30多人全副武装准备一战,这是他们进入幻门后第一次接到这种任务,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这厢元书却很冷静,且不说鬼手的厉害,就是她自己的防御盔甲(用空气在身体周围一层层压缩,形成空气盔甲,密不透风),她相信对于她来说一切都不是大事,何况她也想测试一下手下人的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