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高职教育职业能力培养有效衔接研究与实践
- 廖益等
- 7840字
- 2025-02-22 12:09:58
第二节 英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现状与启示
一 英国职业教育的现状
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主要由基础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学徒制培训等方面构成。
(一)基础职业教育
1.初中阶段的初始职业教育。在英国,学生13—14岁或15岁的学习阶段为初中学习阶段。14岁时,学生可以选择两类课程,包括职业课程和必修学术科目。这一阶段的职业课程包括职业GCSE课程、文凭课程、BTEC证书课程、学徒制课程、为工作而学习技能课程、国家证书课程以及工作本位的学习通道课程等。其中,职业GCSE包括8门课程,为学生了解具体的职业领域服务。
2.高中阶段的初始职业教育。在英国,学生16岁左右开始高中阶段的学习,为期两年或三年。学生可以学习职业GCSE、A级资格课程、职业与学术混合的证书或文凭课程以及能力本位的国家职业资格课程。学生在继续教育学院可以开展全日制(full-time)或部分时间制(part-time)学习。学生在16—18岁期间,也可以选择学徒制培训。
继续教育学院是英国职业教育的最主要机构,有300多万学习者。它提供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学习者包括成人以及16岁以上的学生。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全国承认的资格课程。
3.第三级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高中后的第三级教育提供基础学位(Foundation Degrees,即FD),是低于学士学位的职业导向资格。这一资格是与雇主共同设计,是为那些没有传统学术背景的学习者而设的。
(二)继续教育
英国十分注重职业培训的开展。欧洲最新统计数据表明,英国劳动力参与教育与培训的比率最高。雇主在公司内开展的继续教育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英格兰,大多数继续教育由继续教育和技能体系提供。培训课程包括学习者应对学习、雇主为本位的培训、成人学徒制培训等。学习者应对学习,包括主要在教室、车间,或者通过远程方式学习;雇主为本位的培训,包括基础技能培训、二级三级基础性技能培训和高层级能力(如领导和管理)培训。
(三)学徒制培训
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学徒制。英国现代学徒制体系从低到高依次为青年学徒制、前学徒制、学徒制、高级学徒制、高等学徒制。学徒制在英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学徒制培训是一种基于工作场所的职业培训。由于英国政府对这类职业培训提供经费支持,因此这类培训通常被称为“基于工作的政府资助项目”。现代学徒制所包括的基本元素:实行交替式在职培训与脱产学习,如约2/3的时间用于在企业接受培训,约1/3的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学徒和雇主之间签订一份培训协议,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职责;学徒在学徒期享受低于成年人的学徒工资;社会合伙人(企业主、培训提供者、培训管理机构)等共同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合同;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授予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学徒制培训处于英国政府技能开发战略的核心地位,是以雇主需求为引领的技能开发路径,同时也是解决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到2014—2015年度,英国政府预计将接受现代学徒制的成人项目拓展到75,000人的规模。英国政府针对现代学徒制的未来发展目标是超过200,000人/年的参与规模。为了达到该目标,政府将在该审计年度内投入超过2.5亿英镑的财政支持。在2011—2012财政年度和2012—2013财政年度,该政府财政投资规模分别为6.05亿英镑与6.48亿英镑。政府不仅仅将从参与人数上大力推广现代学徒制的建设,还将从项目内容与质量上发挥现代学徒制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政府通过现代学徒制的重点建设,将高技能人才培养树立为未来个人以及企业的双重就业标准。同时,政府将拓展高级技能人才进一步发展提升的多重渠道与空间。
英国职业教育体系实现方式在于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来积极推行能力本位教育,强调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如关键能力。在1997年,英国资格与课程委员会(QCA)顺利建立了国家资格证书框架(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NQF),整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通过实施NQF框架,实现纵向衔接、普职等价、普职沟通。2011年开始实施新的英国教育框架,资格证书与学分框架(Qualifications and creditframework,QCF),由学分、级别和教学内容共同构成,是对国家资格证书框架的补充和提升。与NQF相比,QCF更加偏重于学习者关键能力的培养,而不只是强调职业技能的培训。通过课程体系模块化实现中高职衔接,其做法是把教学单元按程度深浅分为若干层次的教学模式,中高职各采用相应层次的模块。通过课程模块化和学分制,实现中高职紧密衔接。英国把部分课程分为若干教学单元,每一个教学单元又分为五个层次,一二三层次属于中职,四五层次属于高职。[15]每一级的职业资格证书都对应着高等教育资格证书框架(Framework fo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FHEQ)的相应学历,见表2-1。但QCF在实现普职等值与流通方面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且引发了证书数量骤增、质量下降等问题。[16]2014年12月,英国资格认证与考试监督管理办公室(Ofqual)调查发现,QCF主要功能是满足了英国获得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但不能按预期实现职普等值。[17]英国政府宣布从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规范资格框架(RQF),由入门级别和8个级别组成,见表2-2。这意味着学生获得的职业技能不仅在其职业领域得到认可,同时也具有与普通教育证书对等的地位。因此,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模式是通过资格框架体系实现普职的渗透,寻求普职的等值,从而利用职普等值体系来真正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
表2-1 英国国家职业教育资格证书体系[18]
表2-2 规范资格框架与高等教育资格框架[19]
续表
二 英国中高职教育的衔接
英国政府提出国家技能战略,其职业教育特点可以概括为国家资格证书框架下基于课程的职业教育体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毕业生既可以留在学校继续完成学业,也可以到继续教育学院接受职业教育,或是接受政府所提供的各种各样的培训(如现代学徒制培训等),还可以接受雇主提供的培训。由上述分析可见:英国职业资格证书框架体系,在最大范围内整合了全国的教育资源;通过与高等教育资格证书框架的对应,突破了职业教育领域的限制,构建了英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衔接的“立交桥”;通过学习成果的相互认可与转化,实现了两者的有机衔接。
(一)实现课程开发衔接,拓宽职业与学历教育通道
英国是以资格标准来划分职业教育等级的。英国从2011年起全面推行资格与学分框架(QCF)制度,其中的资格框架是指学分的等级。他们依据能力范畴、复杂程度、责任大小,将职业资格分为九级(入门和一至八级),每一级都有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以资格标准为依据,开发职业教育课程。课程也相应分为九级,从而保证课程内容的连贯性。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与安排上,也按照工作过程的逻辑,围绕一个个典型的工作任务来开展。通过资格能力标准这一依据划分出的职业教育课程,在内容上具有衔接性。同时,对先前学习的认可制度将职业教育课程的学习建立在学生学习经验与能力上,实现了课程的过程衔接。
由于课程的相互衔接,英国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分和层级也就可以互相转换。例如,一级职业资格相当于一至三门课程的普通中等教育证书,二级职业资格相当于四门课程且成绩为A-C的普通中等教育证书,三级职业资格相当于高中后非学位教育证书,四级职业资格相当于取得大学学士学位,五级职业资格相当于研究生学位。比如,BTEC课程设计考虑到了与其他课程标准的可比性,为不同课程学分的转换提供了条件。该课程为学生继续攻读本科甚至硕士学位准备了必需的知识和能力。例如职业教育中NQF的第四级与学术教育的学士学位是相当的,当学生拿到NQF的四级可申请读研究生或继续深造。在重视继续教育的传统下,2015年10月1日启用规范资格框架(RQF),英国的职业资格框架实现了从NQF-QCF-RQF的变革,最大限度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与等值。
(二)灵活、全纳、标准的资格框架目标
英国的职业教育在中高职衔接中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在NQF中,学习的认可是以资格为单位的;而在QCF中,学习的认可是以学习单元为最小单位。[20]它为学习者设立了一个灵活的学习体系,打通了各阶段的学习之路。例如,求学者可以是阶段性的学习,每阶段的学习结果马上得到认可。学分可以在不同的培训机构和教育机构之间转移,避免了重复学习。尤其是学分是基于能力的达到与否,因此各种非正规性学校的学习也能得到认可,其中就包括企业内训或社区学习的结果,所获得的能力也可以获得学分,体现了全纳的资格框架目标。目前,NQF资格体系的所有资格都要保证其包含学习单元可以单独评估,这为不同的资格共享打下了基础;所有资格的命名都遵循统一标准,即级别、学习量和内容三部分组成,这就解决了资格名称混乱的问题。从名称上可以了解到资格的难度和学习量,并进行相互比较,其结果是一般学习者和雇主都能准确进行判断。此外,RQF横纵通道“书柜”式规范资格框架,通过资格大小和资格等级创造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各类资格,确保资格在每个阶段的有效性以及实现职普互通的等值。
(三)以需求为导向的制度促进课程内容调整
英国通过就业部门的技能需要预测来了解劳动力需求,通过行业技能委员会的劳动力信息及分析来明确重点技能需求,通过技能经费资助机构的监督及经费划拨机制的应用来引导职业教育机构提供劳动力市场需要的技能人才,以上机构使得英国职业教育体系成为以需求导向的体系。
在国家框架内,地区开发机构与地方行政当局、行业技能委员会等机构合作,开发地区技能策略。[21]地区技能策略将依据雇主的需求,制定本地区技能投资的重点。技能经费资助机构为学院和培训机构提供不同经费,保证所需技能顺利开展,满足国家、行业和地区重点技能的需求。学院和培训机构则根据重点技能框架来调整和安排课程,由技能经费资助机构对学院和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将监督结果和未来经费计划挂钩,并将结果进行相应的反馈。
(四)工读交替进行,坚持在做中学
英国的职业院校采用学校教育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简称“工读交替模式”“工学结合模式”或“工作导向模式”。这种模式贯穿于英国职业教育的全过程,从而实现教学模式的有效衔接。工学交替的基本做法是:学员第一年在职业院校脱产学习,剩余的三四年时间在企业或车间接受培训,但每周仍可以利用一天或两个半天时间回到职业院校请教老师。英国职业教育的主要课程,如关键技能课程、国家职业资格课程和技能证书课程等,都强调课程内容的“做中学”。在教学过程中,大都以校中厂或工作坊的形式,鼓励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掌握核心技能,教师则在旁边提供指导。例如,动漫设计专业的教师经常在实习工厂上课,和学生共同完成动漫人物设计。
(五)完善的教育组织机构,规范的教育管理体制
英国的职业教育以需求为导向,由需求、管理、运行、服务和监督等机构组成,且分工明确。强调职业教育要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注重学习者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竞争力的提高。总体上,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行业协会提出职业核心技能、培训机构按照具体目标对学生进行培养并接受相关教育评估机构的监管。
教学大纲与学历管理委员会(The qualifications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简称QCA)。该委员会是管理及监督部门,就资格证书(大学授予的学位证书除外)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与评估等向政府提供建议。[22]此外,它还负责发展、规范和监督国家资格证书体系,为教育和培训机构提供全国性的数据、信息、指导和支持,监督考试机构的活动(以上指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QCA的职权范围)。
学习与技能委员会(The learning and skills council,简称LSC)。该委员会负责为英格兰16岁以上公民的教育和培训制定规划并提供经费。该委员会通过以“学习者至上”为宗旨的高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培训的参与率和成功率,通过政府财政拨款资助各类继续教育和成人培训。相关研究资料表明,英国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7—8成经费来自LSC的财政资助。
行业技能发展局(Sector skills development agency,简称SSD)。该局致力于促进行业间的有效运作,在全英国范围内为各行业技能委员会提供经费支持并监督他们的工作。
教育标准办公室(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简称OFSTED)。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发展水平评估框架,定期对全国教育体系进行质量监管。
行业技能委员会(Sector skills council,简称SSC)。它不是政府机构,而是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建立的行业同盟。由雇主所有和管理,由用人单位直接参加行业技能委员会,提出自身对职业技能人才的需要。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技能分析对各行业的技能发展进行规划;界定行业核心技能,确保综合性国家职业标准的建立。
英国很多学院和机构提供培训并颁发国家职业教育资格认证体系承认的资格证书及文凭。政府部门负责整体规划、建立职业教育培训资格框架、为行业协会及教育机构提供财政支持、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管和规划,但并不参与具体的教学实施。同时,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需求和行业标准,各教育机构根据政府建立的指导性框架及用人单位的技能需求来培养学生。这样就保证了培养的学生更具适应性,进而实现国家整体的教育发展规划。
近年来,英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有:继续扩大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规模,丰富教育对象的组成部分,让更多不同背景的学员都能接受这两类教育;借鉴德国“双元制”,积极发展现代学徒制;学徒制在英国中等职业教育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有成为中职主要渠道之势;学后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重新受到青睐,义务教育后选择学习职业类课程尤其是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年轻人在不断增加。
三 英国中高职教育衔接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和英国的国情和教育价值追求不同,且各具特色。英国建立在教学单元和现代学徒制基础上的职业资格衔接模式及学分认证基础上的立交桥式衔接模式,实现了以提升学生职业能力为主的内在衔接。它与我国以学制为主的外在衔接模式形成鲜明对比,突显了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成功率低和质量不高,为提升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品质提供了参考。
(一)推动我国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化建设
纵观英国职业教育课程,英国构建了富有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并呈现出明显的系统化特点。QCF课程体系基于行业科目分类系统架构起英国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并基于此开发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英国的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市场化程度较高,只要符合资质,颁证机构、专业机构都可以提供课程,这就促进提供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主体的竞争。其中,胜出者可以成功塑造自身的职业教育课程品牌,从而吸引更多学校、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使用其课程。这也促进了各个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主体互动成长。目前,我国中高职课程体系建设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中高职课程体系建设“各成一家”且与专业目录不对应,加大了中高职对话的难度。二是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建设尚未覆盖全部专业,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究其原因是缺少一个沟通中高职的专业目录体系。这个专业目录体系可以不要求中高职每个类别的专业都完全对应,毕竟中高职专业设置有所差别,但要在总体上规划中高职专业设置,为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提供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既有国家层面的任务引领型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如教育部开展的精品课程建设、示范性高职的课程建设,也有有关省市(如江苏省、上海市)开展的课程改革。无论哪种课程改革,中高职教师都是课程开发的主要操作者。要推进中高职衔接中的课程体系建设,首先要互动提升中高职教师课程开发能力,打造中高职课程开发团队,提升其课程开发的专业素养,形成独具特色的中高职课程体系建设品牌。
(二)畅通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内外部通道
英国政府非常重视中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他们淡化职业教育层级概念,以反映学生实际能力的职业资格和文凭作为区分职业人才的依据,实现了由外在教育形式向内在教育内容和人才培养规律的转变。各级职业资格申请以低级职业资格为基础,顺利实现以职业资格为基础的内在职业能力衔接,弱化了学生在教育层级间流动的障碍。他们把中等职业课程与高等职业课程统一制定成教学单元并按程度分成五个层次,相邻层次的单元之间内容相互衔接。高级职业资格的申报必须以低级职业资格为前提,而且其以前学过的课程、所获得的学分和资格证书等,可以被认可和不断累计。英国采用注册入学制度,减少了学生在中高职教育之间流动的体制性障碍。
我国职业人才采取严格的学制分层培养模式,中高职教育生源各异的现实导致职业教育未能真正实现融合发展。中高职教育作为层次区分有其合理性,两种高低相连的教育层次不仅反映了职业人才培养层次的阶梯状分布,也反映了社会职业人才需求的层次。然而,现实办学过程中,高职教育把中职毕业生挡在围墙之外,学制成为职业教育连续性发展的桎梏与障碍。中高职教育学制界线不能满足职业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偏离了职业人才成长的规律。我国实行分层培养模式,中等职业教育属于高中教育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属于高等教育阶段。高等职业教育主要生源为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高考选拔才能进入。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难以跨层流动,通过对口招生、三二对接等方式流动的比例也很低,无形中浪费了很多人力资源。因此,建议向英国学习,有意淡化职业教育的层级概念和学制界线,变终结性的中职教育为阶段性的职业教育,大力提高中职学生入读高职院校的比例,尽快推行以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主的注册入学制度,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中高职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只有淡化职业教育层级间的学制界线,尝试以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主的注册入学制度,才能真正实现中高职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衔接模式。英国以资格和证书为基础的注册入学制度,为我国职业教育入学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借鉴,促使我国职业教育招生制度实现由外在区分向符合职业教育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的内在区分转变。
(三)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现中高职衔接的前提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英国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提供了重要保障,资格证书与学分框架(QCF)实行以学习单元为最小单位进行学习认可,为衔接互通提供了极强的灵活性。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也是明确培养目标的重要抓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这与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型人才有很大的差别。正是由于培养目标定位不清,导致中高职教育衔接存在很多障碍。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依托,在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下,明确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准确定位其岗位面向,综合职业岗位分析、工作任务分析与职业能力分析等进行合理的课程设置,可以顺利实现中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教育职业性的重要体现,职业教育需要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促使职业资格证书内部及其他各类证书的互认和衔接。我国可参照英国国家资格证书框架体系建立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体系,整合全国资格认证考试,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提高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与社会职业要求的契合度,使职业资格与其他资格认证有可以参考和转化的标准,在职业资格证书和文凭间建立起对应关系,使职业资格证书和文凭在学生升学考核时具有同等价值。职业资格证书尤其是较高级别的资格证书可作为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学校的依据,体现高职教育入学选拔的职业性取向。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在国家层面建立由低级到高级的完整职业资格证书框架体系,在制度上保证该框架与普通中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以及学位等学术性资格证书具有内在关联性。其次,开发与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相联系的课程“培训包”,规定从事某一行业或职业的能力标准,提出资格评价指南和学习策略,使培训包在内容上具有较大的连贯性与较高的社会可信度,在行业内得到普遍认可。再次,职业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设置专业,通过管理机构的资质认证后获得职业资格“培训包”,并按照“培训包”的要求开发课程和教材,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手段组织教学。最后,职业院校实行模块化课程教学及学分制管理,通过自主选修模块课程和累积学分的管理模式给予学生学习的选择权,为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和特长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