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太乐留迹:《诗经》的编集
《诗经》是经过有目的地搜集整理编成的,古代关于《诗经》的编集主要有以下的观点。
(一)献诗说
先秦古籍有一些记载可以证明周王朝有让公卿列士(也就是贵族官员和文人)献诗的制度。
《国语·周语》记载召公谏厉王语说:“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语说:“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悔,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
《国语·晋语六》载范文子语说:“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妖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
公卿列士献诗的主要目的是运用诗歌进行讽谏或赞颂,表达对政治的评价。《诗经》中的一些作品也为这种说法提供了内证。如:
王欲玉汝,是用大谏。(《大雅·民劳》)
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小雅·节南山》)
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小雅·巷伯》)
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大雅·崧高》)
在《诗经》的《大雅》《小雅》《国风》中,卿士大夫政治美刺诗可能就是通过这个途径搜集而来的。
(二)采诗说
先秦古籍中并没有明确提出“采诗”的说法,但有一些与此相关的记载:
《孟子·离娄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许慎《说文解字》:“丌(“迹”之误字),古之逎人以木铎记诗言。”
《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语:“故《夏书》曰:‘逎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谏失常也。”杜预注说:“逎人,行人之官也。木铎,木舌金铃。徇于路,求歌谣之言。”(《春秋左传注》)
汉代学者明确提出采诗说,认为周代是有采诗制度的。
《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狩)。岁二月东巡守……命太史陈诗以观民风。”
《孔丛子·巡狩篇》:“古者天子命史采诗谣,以观民风。”
班固《汉书·食货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何休《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窥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
刘歆《与扬雄书》:“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逎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欲得其最目。”(《方言》)
以上各家的说法,在采诗的时间、人员、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说明汉代人可能是参照汉乐府的采诗制度作出的推测,其中一些细节可能出于想象,未必符合历史原貌,但采诗之制应该是存在的,否则在交通不便、语言互异、信息不畅的情况下,遍布黄河流域、长江及汉水流域广大地区的民间之诗就难以汇集王廷。进行采诗工作的当是周王朝及各诸侯国的乐官。《小雅》《国风》中的许多诗便是靠乐官“采诗”汇集在一起的。
(三)删诗说
汉代学者除了认为《诗经》是采集而成外,还提出了“删诗”的说法,他们认为《诗经》是经过孔子删定而成的。此说最早见于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度。……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班固《汉书·艺文志》:“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
东汉王充《论衡·正说篇》:“《诗经》旧时亦数千篇,孔子删去重复,正而存三百五篇。”
删诗说影响很大,唐代陆德明,宋代欧阳修、王应麟、马端临、邵雍,清代顾炎武等皆据此发挥解说。
赞成孔子删诗说的主要论据有:
1.《史记》《汉书》是可信的史书,且去周未远,所记诸事不容怀疑。
2.当时的诗绝非仅仅305篇,《书》《传》所载许多逸诗即不见于今本《诗经》。故欧阳修《诗本义》认为有删诗的可能。
3.当时诸侯国有千余,绝非仅仅十三诸侯国及两地区才有诗,历代皆有诗,绝非《诗》之所载“六王”才有诗。
4.《论语·子罕》载孔子语:“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以上的理由也存在令人难以理解的地方,逐渐引起后来学者的怀疑。首先产生怀疑的是唐代的孔颖达。宋代朱熹、叶适,清代崔述、朱彝尊、方玉润,近代魏源、梁启超等学者都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的论据有:
1.《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记载吴国公子季札到鲁国观乐,鲁国乐工为他演奏的十五《国风》的名称与编排顺序与今传的本子基本相同,说明当时被称为“周乐”的《诗经》已基本编集成册,并已流传到鲁国,但孔子那年才八岁。
2.《史记》说孔子删诗是在自卫返鲁之后,但据《论语》所载,孔子本人在此之前便不止一次地提到“《诗》三百”,说明在孔子之前《诗》三百就有了。
3.根据《论语》等书记载,孔子是严守“礼义”这个原则的,而且多次对郑、卫之音表示反感,要废黜这两种乐歌(孔子虽说是从音乐方面说的,然而不能排除思想内容这个因素),但《诗》三百中仍保存着郑、卫之风,说明《诗》不是孔子删成的。
4.各诸侯国君臣燕飨或使者相会时常常“赋诗言志”,所赋之诗绝大多数都出于今本《诗经》。“赋诗言志”之风在孔子之前早已流行,若没有通行的本子,诗何以能够成为表情达意的“恒言”?宾主双方又何以信手拈来,运用得如此娴熟得当?又何以在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的赋诗中心领神会呢?莫说当时地位并不尊显的个人,即便某一诸侯国的删定本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我们认为,说孔子未曾删诗,指的是孔子未曾将“古者《诗》三千余篇”删至今本的305篇。我们并不否认孔子对《诗经》的文字、方言、乐谱等所做的整理修订。《论语》中已有多次明确的记载,应该说孔子对《诗经》的完善、传播和保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说孔子未曾删诗,不是说当时未删过诗,也不是说600年间只有305篇诗,被称为礼乐之邦的鲁国绝不会在几百年间连一首风诗都没有。那么,究竟是谁删定的呢?《国语·鲁语下》记载:“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之太师。”《左传》言鲁国乐工为吴公子季札演奏“周乐”,据此可以推知,用于祭祀和燕飨的诗可能是巫、史奉命而作,政治讽喻诗多是士大夫献的,风谣可能是周王朝及各诸侯国的乐官采集的,而最后的删选编定者当是周王朝的乐官,故称之为“周乐”,正考父校商颂于“周之太师”。在当时要掌握全国各地那么多诗歌,只有周太师才有条件做到。
至今,孔子删诗说是《诗经》研究史上悬而未解的公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后面的章节里还会专门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