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评估模型的设计

根据评估理念,从获奖贡献、组织贡献和研究贡献三个维度构建高校学科竞赛评估模型:① 获奖贡献:主要指高校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的获奖情况,体现高校学科竞赛成果。由于不同的竞赛项目有不同的级别、历史和形式,不同竞赛项目的获奖等级体现不同的含金量。因此,将获奖贡献的算法确定为:获奖贡献=获奖等级×竞赛项目权重。② 组织贡献:主要指高校在管理竞赛,组织竞赛和参与竞赛中的过程性表现,体现高校的组织管理能力。同理,高校在组织和参与不同的竞赛项目时组织管理能力也呈现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考虑组织贡献中同样需要关注竞赛项目的差异。因此,将组织贡献的算法确定为:组织贡献=组织管理×竞赛项目权重。③ 研究贡献:主要指高校基于学科竞赛而延伸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组织学科竞赛并不仅仅是为竞赛而竞赛,最终目的在于通过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要鼓励高校以竞赛为抓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显性的测量指标为基于竞赛延伸的教学成果奖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由于第一次评估中未纳入研究贡献指标,在本研究中将不探讨研究贡献维度的权重设计问题)。学科竞赛评估的概念模型参见图2.1。

图2.1 学科竞赛评估的概念模型

第一轮评估主要考虑了两个方面的评估维度:获奖贡献和组织贡献,评估结果的具体算法为: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竞赛项目权重×(获奖等级+组织管理)。在后续的模型构建中,分别从竞赛项目权重、获奖等级和组织管理三个方面探讨评估赋分情况。

2.1.1 竞赛项目权重设计

通过项目组的反复讨论,确定从竞赛项目级别、竞赛项目形式、竞赛项目历史和竞赛每年奖项数量四个维度对竞赛项目权重进行考量。具体指标内涵及设计原因如下:

2.1.1.1 竞赛项目级别

竞赛项目级别主要参照竞赛项目的主办方。在我国高等教育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学科竞赛主办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竞赛的影响面和覆盖面,因此,我们将竞赛主办方作为确定竞赛项目级别的主要依据。一般认为,竞赛主办单位层级越高,竞赛的覆盖面越广。经过项目组多次讨论,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决定将竞赛项目级别细分为五个:① A类竞赛,主要指竞赛项目主办方为多个国家级部委,如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简称“部委”; ② B类竞赛,主要指由教育部明确发文资助的竞赛,简称“教育部”2007年、2008年和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曾发文批准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教高函〔2007〕30号、教高函〔2009〕7号、教高函〔2010〕13号)累计共23项,其中学科竞赛20项,除去部分项目无法找到公开数据的竞赛项目以外,将纳入评估的项目列入教育部级。; ③ C类竞赛,主要指由高等教育学会或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简称“教指委”; ④ D类竞赛,主要指省级或行业主办的竞赛;⑤ E类竞赛,主要指企业或协会主办的竞赛。

2.1.1.2 竞赛项目形式

学科竞赛组织过程中,按照参加全国总决赛的数量是否有限额和是否有下一级选拔,可以将竞赛项目形式分为四种类型:限额且有选拔,限额无选拔,不限额有选拔,不限额无选拔。限额且有选拔的全国性竞赛项目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二十条规定: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1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限额无选拔的竞赛如各类邀请赛,不限额有选拔的竞赛如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章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大广赛采取学校初选、分赛区评选、总赛区评审的形式。也即有选拔。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参赛办法第五部分,参赛流程中,规定选手下载参赛命题后,进行作品创作,直接在平台注册上传作品。说明对参赛是不限额的。特点是:一次参赛,三次评选。,不限额无选拔的竞赛如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参赛学校为普通高等院校。参赛队员应为在竞赛报名起始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第十二条规定:“申报参赛的作品以小组申报,每个小组不超过七人。”也即各个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可以直接参加全国大赛,期间没有选拔也没有限额。等。

2.1.1.3 竞赛项目历史

竞赛项目历史主要是指竞赛项目举办的届数。对能够查询到具体举办届数的40项国家级竞赛(以2016年为最新一届)进行分布计算(见表2.1),按照第一个四分位数和第三个四分位数将竞赛历史分为三个等级,将五届以下(含五届),也即第一个四分位数以下的竞赛划入第一层次,五到十届(含十届),也即第一个四分位数和第三个四分位数之间的竞赛划入第二层次,将举办十届以上的竞赛,也即第三个四分位数以上的竞赛划入第三层次。

表2.1 40项竞赛举办届数分布P10表示第一个十分位数;p25表示第一个四分位数;p50表示中位数;p75表示第三个四分位数;p90表示第九个十分位数。以下同。

2.1.1.4 每年奖项数量

一般认为,等级奖项颁发的数量越少,获奖的难度系数就越大。对2012—2016年间,本次评估所纳入的18个奖项每年颁发的等级奖数量进行统计(见表2.2),发现不同的竞赛每年所颁布的等级奖数量差异非常显著。最低的只有16项,最高的为2158项,相差了约135倍。在评估中有必要考虑每一项竞赛每一年所颁布的总奖项的数量差异。特别是为了保证全国性竞赛奖项的含金量,不鼓励竞赛每年颁布过多的奖项。

表2.2 2012—2016年18项竞赛每年所颁布的等级奖数量分布

2.1.2 竞赛获奖等级评估的指标设计

通过梳理每个竞赛所颁发的奖项等级发现,虽然名称有差别,但奖项等级基本可以细分为“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赛奖六大类。由于参赛奖量大面广,无法有效体现高校学科竞赛实力,故而在获奖等级的评估中不纳入参赛奖赋分。通过反复讨论,将获奖等级确定为五个指标,分别为“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1.3 竞赛组织管理评估的指标设计

梳理不同学科竞赛组织管理过程,将能够体现高校在学科竞赛组织过程中的努力和贡献的指标确定如下:① 学科竞赛秘书处单位:学科竞赛秘书处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赛事管理等竞赛组织工作,为学科竞赛顺利开展做出巨大贡献;② 学科竞赛承办单位:学科竞赛除了相对固定的秘书处,每年由相应高校承办,承办高校负责每一届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参赛队员的食宿、场地以及各方面的协调贡献,为每一届竞赛的顺利举行付出了巨大努力;③ 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奖:对于参赛高校来说,获奖奖项体现了竞赛实力,组织奖的获得则从侧面体现高校对竞赛组织过程的努力,应该纳入组织管理得分计算;④ 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从另一个侧面彰显高校对于竞赛组织的重视和付出,可以纳入组织管理得分计算。

综合竞赛项目权重设计、获奖等级评估指标和组织管理评估指标三方面的内容,形成学科竞赛评估指标体系的概念图(见图2.2)。

图2.2 学科竞赛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