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口语写作”的“大众化”

口语诗歌,是诗歌的表现形式之一,但绝非诗歌的主流。从第三代以于坚、韩东、伊沙等口语诗人开始,来自“朦胧诗”合法化的“影响焦虑”使得他们迫切地想颠覆与超越前人。日常化、细节化、拒绝隐喻、回到常识,是口语派诗人所秉持的“诗观”,这丰富了诗歌的表现领域。但是,如果一旦滑入一种极端化表述时,也就加速诗歌本体的消解。诗歌的合法性,正在于它的审美性、想象性、直觉性和诗意与诗思的“暧昧性”,在一种独特的审美场中让读者获得心灵的启示。20世纪80年代的市场化转型,让部分诗人的写作也沾上了功利性。20世纪80年代初朦胧诗的地位合法化后,1984、1985年的“第三代诗歌”从天南地北冲进了语言与审美刚刚正常化的诗坛。不断颠覆传统的诗歌语言,“反英雄,反意象”[8],拒绝隐喻与抒情,诗歌风景线煞是迷人,也充溢着扑朔迷离、真假难分的复杂情状。

从大众文化角度来看,许多诗歌写作者都在诗歌界这个权利场上参与争夺话语权的斗争,他们劫持普通大众的资本,以满足个人的功利性。“大众文化发生在民间,亦流布于民间,它是与民间天然吻合的文化类型,也是最能够代表民间‘群体性’特征的文化类型。”[9] 然而大众文化一开始就是暧昧的,它有积极建设一面,也有与大众化平庸化合流的趋势。因此,许多提倡民间性写作的诗人的出发动机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个人只是个人,民间却是个人以上,否则又何以‘间’。对真正的个人而言,民间到底是什么?不过是个空洞的存在”[10]。“在风起云涌的大众文化的包围中,寻找个人自由的缝隙,诗歌就是为我们每一个人保留的最后的人性尊严。”[11]“诗歌是语言的最高形式,它真正的意思是每一个词语都渴望成为诗。诗人的职责就在于响应词语的这一要求,并以自己全部的才智和心灵服务于词语的这一要求。而口语从本质上说,是与词语的这一要求背道而驰的,它仅仅是以功利的方式对语言的使用,属于人类消费行为的一种,在性质上是对词语的诗性的消耗。在一种从 80年代逐渐流行起来的所谓‘口语写作’的诗歌写作倾向中,词语的诗性已被消耗殆尽。”[12]诗歌,作为一种艺术样式,其功能本质上就是弥补“语言”与“思”之间的裂痕。但及物的口语写作,却无法指向及物性,相反,它是“不及物的”。语言本身即是这样,而诗歌更集中体现了这种属性。正如我们对万事万物的认识,要透过表象,才能抵达“真相”。语言,是对某种真实的再现。但是如果不存在依凭直觉而生成的超验的“真实”,语言就会变成一种不断被扭曲和变形的无头链条,不断趋向“中心化”的表述危机。

而“代表民间”的“口语写作”对想象力与直觉可能性的背离使得诗歌的意义呈现能力大大减弱。“诗歌灵感的来源是事物的几乎无限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事物的现实。因此,从诗歌的本体性上说,它始终是对现实和常识的超越。说到底,现实只是事物诸多可能性中的一种。诗歌不拒绝现实,但是把诗歌等同于现实,并进一步等同于常识(现实也比常识拥有更丰富的内涵),就是要扼杀诗歌的诸多可能性,是使诗歌贫乏化。”[13]“只有想象力贫乏的人、缺乏创造力的人,才会把生活仅仅等同于现实。对真正的诗人而言,生命的真谛不仅存在于现实中,更存在于它的无限的可能性中,存在于尚未被发现的未来的形式中,而不是僵死的过去中。”[14]诗歌的创作宗旨在于召唤人们的情绪,对邪恶的事物保持警惕,对人类的友爱和良知不懈坚守。诗人,就是要站在这历史的高度俯瞰世人,指引人类前进方向,代生活立法,代“世界”立法。诗歌,完成了对人类内心情操的触摸,承担了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神性”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