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不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不一样,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等。

实践中,经济活动的内容不同反映的法律关系也有所不同。如某公司从某商业银行获得一笔贷款,与商业银行形成借款法律关系,商业银行作为贷款方,承担支付贷款的义务,并享有收取利息和监督贷款使用等权利;相应地,公司作为借款方,享有获得贷款和依法、依约使用贷款的权利,并承担按期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

但有时看似简单的经济活动中,往往包含着多重法律关系。如消费者通过支付宝支付一笔购物款,第一,消费者事先通过接受快捷支付服务协议,授权从银行卡划扣资金到支付宝账户,消费者和支付宝形成委托和信息服务法律关系;第二,当消费者通过授权扣划到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交由其保管时,与支付宝形成资金保管法律关系;第三,当消费者向支付宝平台发送确认收货指令,支付宝平台将该货款支付给商家时,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形成担保交易和提供委托付款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主体、客体和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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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社会关系都会被法律规范所调整吗?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的人,即生物学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主体资格的人。在我国,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公民是各国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之一,指的是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

2.法人

法人制度是近现代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法人是指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团体组织以法律人格,使团体组织的人格独立于其成员的人格,从而使这些团体组织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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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一样吗?

根据《民法典》第57条的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法人的成立。法人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活动场所(住所)、独立的财产或经费。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独立于其成员的人格标志,是法人参与法律活动时,得以区别于其他法人的特定化标志。法人的组织机构也称法人机关,依法律、条例、章程规定而产生,其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3)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据《民法典》第74条的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4)执行法人工作任务的人员。依照《民法典》第170条的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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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变更、解散和终止

3.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合伙类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非法人组织承担债务时,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4.国家

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主体。如在国内,以国家的名义发行国债,通过自愿的方式与购买债券人形成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国际上,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也可以成为对外贸易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利益性、客观性和法定性的特征,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其具体内容及范围不同,并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衍生和出现新的法律关系的客体,如网络信息、数据、虚拟财产等。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物(财产)。这里所说的物是法律意义上的物,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它可以是天然物,如土地、矿藏等,也可以是人的劳动创造的物,如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种产品;可以表现为有形物,也可以表现为无形物,如天然气、电力等。

(2)货币。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具有物的属性,在法律上被认为是一种特别的动产。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货币必须是现行流通中的货币,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如,在借贷合同中,货币作为借贷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围绕其展开。

(3)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一般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及资本证券。①商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拥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取得这种证券就等于取得这种商品的所有权,持券人对这种证券所代表的商品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如提单、仓单等;②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如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③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如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可转换证券等。

(4)智力成果。智力成果即脑力劳动的产物或成果,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不是保护智力成果的载体,而是载体上的信息,载体本身属物权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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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

(5)数据、信息、网络虚拟财产。数据是反映客观事物属性的记录,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数据经过加工处理之后,就成为信息,而信息需要经过数字化转变成数据才能存储和传输。信息是指有价值的情报或资讯。在现代社会,数据和信息可以创造财富,甚至其本身就是财富,它可以承载某种利用价值,具备了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基础。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商业信息等。《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也说明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6)行为。这里的行为包括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生产经营行为,如市场竞争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如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业的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加工承揽行为、建设过程中的承包行为等。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如支付结算行为、运输行为、仓储和保管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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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客户信息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吗?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有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以及一旦被侵犯,有请求通过法律予以保护的权利。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